预防性侵工作制度
来自校园的性侵案件,严重损害者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给受害者带来终身挥之不去的心理阴影,也败坏了教师的良好形象,社会影响恶劣。我园本着对幼儿的安全、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特建立防范校园性侵害案件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幼儿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
一、 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师德教育
一些教师之所以走向犯罪,往往与其法制观念淡薄有关。生活中 除非是自己遇到了法律纠纷,相当一部分教师不会主动去学习法律知识。
1. 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刑法》、《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等与教师的职业、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纳入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之中,通过法制教育,让我们的教师了解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了解未成年人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及所受到的专门保护,了解教师享有的权利、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从而增强教师的法制观念和模范守法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幼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预防教师性犯罪的问题上,要让教师熟悉与性侵害相关的法律条款,了解相关罪名及违法者将要陈丹的法律后果,让教师认识到保护幼儿免受新侵害的重要性。
2.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参照标准,深入学习,强
化师德建设,对教师开展师德教育,结果列入年终考核,确保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
二、 对幼儿进行必要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 1. 着力让幼儿了解隐私权、身体自主权、性侵害的含义,让幼 儿明白身体是自己的,任何人不得随意接碰。
2. 向幼儿传授防范性侵害、实施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技能。例如, 教育幼儿,陌生人或熟人都有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不要在无人的地方停留;不要与异性单独相处;不要轻易接收陌生人或他人的饮料和食品;在他人欲对自己实施性侵害时要大声呼叫,要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三、 完善幼儿园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在园行为的管理和监 督
1. 教师应尽力避免与幼儿发生身体接触,尤其是对异性幼儿更 是如此。
2. 幼儿在园期间不得随意让幼儿离开教师的视线。
3. 地幼儿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只能在活动室、睡眠室、办公 室等公共场所进行,且不能关闭房门。
4. 在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教师不得在活动室、办公室或 其他喜爱能够对封闭的地方单独留下异性幼儿进行谈话。
5. 班级以外的教职工原则上不接近异性幼儿。
6. 完善进出人员管理制度,外来人员一律执行报备审批制度。 *来访人员实行预约制度,没有预约原则上不予接待。
*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并进行实名登记。
*被访人员必须到传达室确认来访人,并在来访登记表上签名后,一般能在保安室处理的事宜,不再进入园内。
*如有陌生人来访,并不能清楚说出被访人姓名的,一律不得进入幼儿园。如门卫私自放入的,一旦发现,将扣罚考核奖并追究责任。
*家长在来园接孩子时,必须出示我园专用的接送证。如有家长在非正常接送时间领孩子的,除必须出示我园专用的接送证,还要经过班主任的确认。
*如有非孩子的父母或亲戚来接孩子时,并且孩子也不认识的话,班主任一律不得放人,有特殊情况须与孩子父母取得联系后,方可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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