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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客户划分

来源:华佗小知识


售楼人佣金制定方法

佣金是销售激励的一种重要手段,其设定的科学与否,会直接影响到售楼业绩。

一、 以百分比为标准:根据售楼人的售楼业绩,按百分比提取佣金。比如售楼人提取销售总金额的0.5%。

二、 以单价为标准:即以房子的平均价格为标准来制定佣金标准。单价是以千元为单位计算的。

以上两种,第一种较适合一手楼销售,第二种较适合二手楼销售,后一种计算起来比较繁杂,很少有企业用。通常人们采用的都是百分比标准。而百分比的标准在0.1%----%之间。佣金提取时限一般以月计算,即按一个月的销售总额来计算佣金。但通常开发商会有一个标准额,即在一个月内规定每位售楼人员要完成100万元的销售额,超过100万部分才给予提成。不同的销售额,又有不同的提取标准,许多开发商的佣金标准是递增式的,其目的是激励售楼人创造优异业绩。比如在一个月内达到100万元的销售额提取0.1%,101万至200万提取0.2%。

佣金制定应循下列原则:

一、 刺激原则:佣金的制定标准一定要达到能刺激售楼人的效果,不能太低,太低就失去了激励功效。当然也不能太高,太高就增加了销售成本。

二、 市场原则:制定佣金提取标准要合理,要根据楼盘的市场接受度来制定标准,假如楼盘畅销,标准可适当放低,假如楼盘滞销,就要提高标准,否则一个月才卖一个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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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人拿到手中的钱还不够租房的钱,就会挫伤售楼人的积极性。

三、 阶梯原则:一定要依据在同一时间段内的销售额制定不同的佣金标准,不能一刀切,大锅饭原则会削弱积极性。

四、 差别原则:不同的职位要制定不同的标准,要区别对待,经理级有一个标准、主管级有一个标准、售楼员又要有一个标准。

客户及佣金分配办法

为规范售楼员的销售行为,促进安定团结、群策群力搞好销售工作,特制定本守则,以共同尊守。

接待顺序

一、 售楼员接待来访客户,一律按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接待,不得互相争夺。

二、 接待顺序按工牌编号先后为标准。当天第一个来访客户,由排在前面的售楼员接待,第二个来访客户由下一编号售楼员接待,以下依此类推,如当值售楼员临时离开售楼处,由其下一位售楼员负责接待。

客户划分

一、 新客户来访,归当值售楼人员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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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老客户来访,归原始接待者所有。如原始接待者因外出,当值售楼员应与原始接待者取得联系;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无法联络,则按当天售楼顺序处理,轮着谁,由谁接待。

三、 老客户介绍新客户来访时,该新客户归其介绍人的原始接待者所有。

如老客户中途主动要求更换接待人,当值售楼员应向客户解释清楚公司的制度,不能借机暗渡陈仓,据为己有,特殊情况除外。如原始接待人与客户之间发生矛盾,此种情况应报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解决。

佣金分配

一、 来访客户成交后的佣金归原始接待者所有。

二、 代人接待者不能拿取佣金,原始接待者本人同意除外。如原始接待者出差或探亲,该客户的成交佣金分配按三七分成,即代接待者占三成,原始接待者占七成。

三、 公司其他部门职员及外公司人员介绍的客户,佣金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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