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制度 1. 2. 3. 4.
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格执行本场的猪群免疫程序,建立有效的预防体系。
禁止在场区饲养其它动物。定期对猪场环境、猪舍做好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加强饲养管理、保证饲料的质量和饮水的清洁卫生,增强猪的抵抗力。
5. 严格遵守疫苗的使用程序:①防疫员预通知接种时间;②饲养员提前一天统计受免猪的数量,并投喂2天电解;③饲养员领取疫苗。④防疫员如实接种;⑤饲养员监督实施。 6. 健全后备种猪、基础种猪的免疫档案。
7. 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禁止穿着工作服和鞋外出。
8. 猪场以自繁自养为主,引种时要了解对方当地疫情及种猪免疫情况。引进种猪后,并在隔离舍观察45天,补免有关疫苗,经确定为健康猪方能转入生产区。
9. 发现病因不明的患猪要及时隔离治疗或淘汰,死猪要及时清理出场烧毁或深埋,并对停放猪尸的圈舍及场地用高效消毒剂消毒,尽快消除病源和阻断传染途径。 10. 定期给猪投喂预防性药物,但免疫期间不能投药(患猪除外)。
11. 员工未经安排不得擅自离场,走村窜户接触周围农户的牲畜,不得将外人带入猪场。 12. 出入随手关门,禁止外来人员随便进入猪场。
药房管理制度
1. 使用药品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根据病情对症下药。 2. 3. 4. 5.
正确配伍,注意配伍禁忌。 领取药品必须如实登记。
正确计算药物使用剂量,不欠量或超大剂量用药。 严禁对妊娠母猪使用有“孕畜禁用”标识的药品。
6. 激素和剧药要由技术人员指导使用。
7. 配制药品必须在药房内完成,不得在其它地方存放或恣意浪费。 8. 医疗器械用好后立即放回原处,严禁在药房外闲置。 9. 煮沸医疗器械时要有人守候,以防烧毁。
10. 装卸和使用金属注射器时要正确操作,小心用力,避免损坏零部件。
11. 疫苗专用注射器和常用注射器分开摆放,不可混用。
12. 爱护室内卫生,药盒、空瓶、废针、包装带不得随便丢弃,要放入垃圾箱统一处理。
料房管理制度
1. 根据饲养之猪群及头数,按饲喂标准称取相应的饲料量。 2. 如实记录所称饲料及品种。
3. 每次按用量取料,不得在料房以外的地方存留。 4. 爱护饲料、不得随便泼洒、恣意浪费。
5. 发现变质或受污染的饲料要捡出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6. 不得把料袋弄湿,严重破损者应捡出。 7. 料房每天清扫一次,空料袋收集整齐。
8. 饲料运到后所有员工都要参与搬卸,按饲料品种分开整齐堆放,不可混淆。
10. 中午和晚上要关闭好门窗,防止老鼠进入。
消毒制度
1. 常规消毒为:后备舍、公猪舍、配种舍、妊娠舍、育肥舍隔两天一次,产房和保育舍隔天一次。消毒剂 要交替使用,每周更换1种。
2. 场区和圈舍内走道每周用3%的烧碱溶液消毒1次。
3. 消毒池用3%烧碱作消毒液,4天更换1次。
4. 调出的空圈和产床首先用3%烧碱溶液消毒后,再用其它常规消毒剂消毒。 5. 水井或大水池3~5天用氯制剂消毒一次,大水池15天洗1次。
6. 每栋猪圈的脚踏消毒池和猪场小门消毒池用3%的烧碱做消毒液,隔天更换一次。 7. 员工进入猪场和圈舍,必须双脚踩踏消毒池。
8. 员工每次外出回来必须用消毒液洗手,用紫外线照射15分钟,更衣、换鞋、洗澡后才可上班。
9. 断脐、断尾时必须用碘酒消毒断端。
10. 外来物品(含食堂采购食品)必须用紫外线照射15分钟方可进入场区。
猪场隔离制度
一、商品猪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饲养管理,每批猪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感染。
二 、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
三、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
四、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养猪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生猪有关的疫区购买种猪和草料。
五、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猪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种猪。种猪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六、患病猪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七、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疾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的兽医,进入生产区产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猪场检疫与疫病监测处置制度
一、严格执行调入、调出检疫制度。调入猪必须经过调出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调入后应严格执行隔离制度,调出猪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检,检疫合格者方可调出。严禁随意调入,调入未经检疫的生猪及其产品。
二、兽医人员应定期对生猪群进行系统检查,观察生猪群健康状况,做好检查记录。如有疫病发生,进一步调查原因,作出初步判断,提出相应预防措施,防止疫病扩散蔓延,并按规定将疫情情况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严禁迟报、瞒报动物疫情。
三、定期对猪群主要传染性疾病进行抗体水平监测,评价免疫质量,指导免疫程序制定,及时发现猪群中隐性感染者,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的监测工作。 四、当发现疑似传染病时,应及时隔离病猪,并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五、确诊为一般动物疫病时,应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指导下,采取隔离、治疗、免疫预防、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六、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配合当地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迅速控制,扑灭疫情。
防疫程序
1日年龄 猪瘟弱毒疫苗
7天 猪喘气病疫苗 20天 猪瘟脾淋苗 25天 蓝耳病疫苗 30天 口蹄疫疫苗 35天 仔猪副伤寒疫苗 55天 伪狂犬疫苗 60天 口蹄疫疫苗 70天 猪瘟脾淋苗
种公猪 每隔4-6个月 口蹄疫疫苗
每隔6个月 猪瘟脾淋苗 伪狂犬疫苗 种母猪 每隔4-6个月 口蹄疫疫苗 母猪第一次配种前 猪瘟脾淋苗,伪狂犬疫苗 经产母猪配种前 猪瘟脾淋苗,伪狂犬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