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来源:华佗小知识
 sss

XX字〔2018〕100号

XX学校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贯彻落实“规定”、“六项禁令”的规定,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提升学校内外良好的形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接待原则

统一管理、对口接待、事前审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三条 接待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学校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凭来客单位公函或工作介绍信安排,无单位公函或工作介绍信的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

(二)接待时,由接待部门到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接待审批单》,

说明具体接待对象、人数、事由、标准等内容,至分管校长、校长处审批,上网登记,按审批的用餐标准用餐。餐后凭审批单、点菜单和用餐,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报销,无事先审批的招待餐费一律不准报销。

(三)接待时,陪餐人员要从严控制,来客10人(含)及以下,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来客10人以上,陪餐人员不超过客人数的30%。如确需增加陪餐人员,需报请接待部门的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适当增加。

(四)公务接待用餐不准使用烟、酒,不准食用鲍鱼、燕窝、鱼翅等高档名贵食材及野生动物。

(五)到外地出差人员的餐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餐费报销,应在用餐后一月内完成。 (七)年接待费用控制在全校年公务费总额的2%。 第四条 用餐标准

(一)厅局级及其随同人员150元/人。 (二)处级及以下人员130元/人。 第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XX学校接待审批单》

2018年3月5日

附表

XX学校接待审批单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接待部门 来客单位 接待事由 用餐地点 用餐标准 分管校长审批 用餐时间 150元/人 130元/人 校长审批 陪餐人数 来客人数 经办人 备注:1、请在“用餐标准”栏目中选择其中一项,在选择项后方空格中打“√”;用餐费用以实际用餐费用结算。

2、本单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安排用餐,一份用于报销。

XX学校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印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