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某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某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标准

来源:华佗小知识


音西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根据榕教职改[2008]17号和融教[2009]135号文件精神,同时按闽人发[2004]146、147号文件的要求和《聘用合同书》的约定内容对教师的年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音西中心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考勤(10)

1、准时上下班,上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属住院期间或特殊病种除外),每天扣0.1分(法定假期除外)。当年男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请病假累计满二十天后开始扣分。

3、事假每天扣0.3分。(法定假期除外)

4、旷课(旷工)每节(每天)扣2分。

5、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教研组、年级会议、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每缺席1次扣0.5分。(请病事假期间,该项不重复记分)。

6、根据学校点名或抽查登记,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2分。

二、教学工作量(12分)

1、课时量(10分)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14-22节。学校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每个学科、每个年级专任教师满工作量的周授课时数。

(2)、任实职的中心校以上校级领导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以上,其他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含完小校正、副校长,下同)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2以上,为满工作量。

(3)、幼儿园教师教学1天为一个工作日,专任教师每周任课不少于2.5个工作日,6个班以上(含6个班)幼儿园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0.5个工作日,副园长每周任课不少于1个工作日。

教师一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得10分。若工作量不足,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酌情扣分。

2、听课

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并有听课笔记,得2分;少1节扣0.5分,扣完为止。

三、备课、编写教案(7分)

1、能制定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教案精心设计、有特色;以学为主,实用性强的为一等,得7分。

2、有备课,写教案,有实用价值的为二等,得5分。

3、备课欠认真,教案简单的为三等,得3分。

4、备课不认真,抄教案集,实用性不大的为四等,不得分。

四、批改作业(5分)

1、能按教学大纲要求布置作业,批改认真、及时,有日期,有针对性评语,学生作业整洁、规范、错误有纠正的为一等,得5分。

2、有布置作业,及时批改,错误有纠正的为二等,得3分。

3、没按教学大纲布置作业,作业批改不及时或有错误的为三等得2分。

4、对不要求布置书面作业的学科教师,不得分。

五、授课(15分)

1、准时上下班,上好每一节课,课堂教学以学为主,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学生或听课老师评价好,得15分。

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较好的,得12分。

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得10分。

六、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

学校从学生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全面衡量,其中关注合格率、巩固率、进步率的情况,教学质量好的得8分;较好的得7分;一般的得6分;差的得5分以下。

七、公开教学情况(5分)

1、完成学校规定的公开课教学任务,每年得3分。

2、承担校际范围统一组织(指中心校级或教学片)的公开课教学获得好评者加1分。

3、承担福清市级或以上统一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得好评者加2分。

八、指导学生获奖情况(4分,a、b只能选其一)

指导、培养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活动,同年、同级、同类、比赛取最高一次计分。获奖学生的指导老师一般为1分,若超过1名,得分由指导老师平分。

a、学科竞赛(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

福州市级以上一等奖得4分,福清市级一等奖得3分;中心校级一等奖得2分,各级二、三等奖和完小校级可按实际情况递减。

b、体、图、音“三 ”作品及各种技能竞赛,参照学科竞赛。

九、辅导差生(4分)

1、学期初定出辅导转化对象,报学校备案,有辅导转化措施、工作记录及总结,辅导转化效果好的得4分。

2、有做工作,但材料不完整,效果一般,得1-3分。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受学校及以上批评,此项不得分。

十、班主任工作或党政及其它工作情况(7分,〈一〉、〈二〉只能选其一)

〈一〉班主任工作(7分)

按年度考核表评估细则评价

〈二〉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及完小、初小校正、副校长(含责任人);完小教导、总辅导员、中心校校级教研组长;中心财务、教务;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及兼任学校党务、工会及其它工作的教师。

以上人员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师生反映好得5分。被评为福清市级以上相关业务部门的单项先进加2分,被评为校级单位先进加1分。

八、承担课外活动和其它活动情况(3)

经学校批准组织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或指导一个以上兴趣小组,有任务、计划、总结,活动正常,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成绩显著得3分,成绩一般得2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专任教师已在“知道学生获奖情况”这个项目得过分的,此项不重复计分。

九、教研(教改)工作(4分)

1、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科研活动的得2.5分。

2、承担学校(含中心校)教科研项目,能结合指导本校教学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效,有经验总结的加1.5分。

十、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5分)

1、在国家cn级本学科杂志上发表得5分。

2、在cn级教育刊物上(增 号、学报除外)发表,得4分。

3、在福清市级以上得奖、汇编得3分。

4、在中心校级评选汇编得2分。

5、在校内交流并获得好评的得1分。

十一、指导培养教师(3分,a、b、c只能选其一)

a、承担指导本校实习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获得好评,有聘书或教务处认定的得3分。

b、培养新老师的指导教师(有聘书或学校备案),能按较好履行指导培养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订正师徒合同,使受培养教师成为学校学科带头人,得3分。

c、所培养的骨干教师在教育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福州市、福清市、中心校级课堂教学评优活动或教科研课题研究中获奖,指导教师分别加3、2、1分。

e、能在福清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反映效果好的每场加1分,校(中心校)级每场加0.5分。

十一、进修培训

积极参加校本教研,校本培训和市进修学校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成绩合格得4分;不参加或继续教育成绩不合格不得分。

十二、奖惩情况(4分)

1、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综合性表彰者,得4分。

2、获福州市级、综合性表彰者得3分。

3、获福清市级、综合性表彰者得2分。

4、获音西街道、综合性表彰者得1分。

5、获校(含中心校)级综合性表彰者得0.5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