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消防安全作业规范
1.目的
本作业规范旨在加强 TPV供应商防火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企业财产及其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范围
依本作业规范第3.定义之TPV供应商
3.定义
A类:EPS(保丽龙)、纸箱、塑胶类、PCB―容易引发火灾且产能受限恢复生产周期长的
供应商单一SOURCE供应商
B类:金属件―恢复生产周期长的供应商
C类:印刷品及其它―替代供应强、恢复供应周期较短之供应商
4.组织
4.1TPV供应商需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负责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 措施的落实,安全小组由总务、制造、品保、设施工程处、业务单位组成,并由总务担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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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小组组长
4.1.1TPV供应商安全课(警卫)是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单位,其全体警卫均为义务消防员,其它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义务消防员
4.2TPV需成立防火安全稽核小组,负责对TPV供应商防火安全的稽核,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防火安全稽核小组由总务、采购、品保、设施工程处、TMF组成,并由总务担任安全小组组长
4.2.1稽核内容依本作业规范之8.2.2、《供应商安全与8S标准》及《工厂消防安全检查check list》执行
4.2.2TMF参与塑胶成型厂的安全稽核
5.防火安全职责
5.1公司全体员工都是防火的责任人和义务人
5.2供应商防火安全小组职责
5.2.1贯彻上级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5.2.2制定并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纠正违章行为
5.2.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及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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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组织经验交流,评比表彰先进、惩治违规
5.2.5防火安全措施需逐级落实到各处、部
5.2.6每年举办二次消防培训
5.2.7每年举办一次全厂消防演习
5.2.8供應商每季度提供消防安全自查改善報告給TPV
5.3TPV防火安全稽核小组职责
5.3.1代表TPV,监督TPV供应商对本作业规范的实施情况
5.3.2纠查违规、消除隐患
5.3.3定期实施安全检查
5.3.4对检查出的问题点,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踪整改结果直至符合消防安全
5.3.5制定各类别供应商安全系数、评分排名,并针对排名在后又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整改的厂商予以减少订单(于处罚及奖惩条例内制定)
6.防火安全措施
6.1 公司防火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为原则,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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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公司必须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在规定的区域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6.3各处、部防火安全直接责任单位,应于每天下班和交前对责任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公司防火安全小组对危险区域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重大节日必查;TPV防火安全稽核小组每季度对A类每半年对B类每年对C类进行一次稽核,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6.3.1危险区域指:产线、仓库、化学品区、配电房、保丽龙、纸箱、塑胶制品、油库、木工房、锅炉房、餐厅炉灶等易燃区域
6.3.2直接责任单位:所属危险区域之相关单位
6.3.3以上区域必须指定防火责任人
6.4对从事电工、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需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6.4.1违反者依相关规定予以惩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6.5动火规定及措施
6.5.1厂区内原则上不得动火,如因施工需求非动火不可,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使用电焊、切割的有关规定,由申请动火单位填写,经防火责任人审批后送签至处级主管,最后经公司防火安全小组组长核准方准予动火
6.5.2全部动火过程必须指定监护人监督,无监护人绝对不得动火,且监护人只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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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违反者依相关规定处理
6.5.3监护人员需经过培训,持合格证方可上岗
6.5.4监护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工作任务,场所范围及安全规定
6.5.5焊接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监督局颁发的操作证,违反者依相关规定处理
6.5.6动火现场必须做好完整的安全措施,动火场所5米以内的易燃物必须清理,并用防火材料做围屏对施工现场进行隔离、遮拦,绝对防止危险火源飞溅掉落
6.5.7动火现场需配备足够灭火器材(至少两具)
6.5.8动火完毕后,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仔细检查无火灾隐患并清理好现场后方可离开
6.5.9动火完毕后,监护人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监护2小时或更长时间;
6.5.10工作结束后,焊接人员及监护人在上确认签字,交施工单位存档、备查
6.6吸烟规定及措施
6.6.1在危险区域内严禁吸烟,违反者依相关规定处理
6.6.2设置专门吸烟区,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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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消防培训
7.1防火安全小组负责拟定年度培训计划,聘请各地消防机关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7.2接受培训人员:基层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等接触危险源岗位
7.3培训次数:每年至少二次
7.4消防培训内容:
7.4.1了解公司消防危险区域
7.4.2了解公司消防设施情况,掌握灭火器安全使用方法
7.4.3掌握发生火灾时扑救常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7.4.4培训后,进行书面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予证书
8消防检查
8.1消防检查分供应商自查及TPV稽核
8.2供应商自查
8.2.1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直接责任单位每日于所属区域自查,特别是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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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前和交时进行检查;第二级是防火安全小组全厂月查; 重大节日必查,由防火安全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厂进行安全检查(如春节、国庆长假等)
8.2.2消防检查的内容
8.2.2.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8.2.2.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8.2.2.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8.2.2.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8.2.2.5消防安全危险区域管理情况
8.2.2.6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完好情况
8.2.2.7用火、用电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纠查
8.2.2.8检查危险区域人员在岗情况
8.2.2.9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
8.2.2.10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8.2.3消防检查应填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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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消防危险区域,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查外,安全课(警卫)巡查人员应当至少每日下午检查巡视一次,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正当措施,并报告防火安全小组及其主管
8.2.5对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全部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限期整改,并于每月安检时稽核整改情况及进度
8.3TPV稽核
8.3.1由TPV防火安全小组执行稽核
8.3.2稽核频率
A类:每季度稽核一次
B类:每半年稽核一次
C类:宣导为主,每年稽核一次,每半年书面稽核一次
8.3.3稽核要求
8.3.3.1供应商是否已取得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验收合格报告
8.3.3.2供应商的消防安全小组是否依本作业规范每月自查
8.3.3.3每年至少一次举行全厂消防演习,二次消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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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3.4A类供应商每两年至少要有一次通过第三方(消防部门)消防安全稽核
8.3.3.5供应商投保责任,具体依双方采购契约书的规定执行
8.3.4稽核内容
8.3.4.1依本作业规范之8.2.2、《供应商安全与8S标准》及《工厂消防安全检查check list》执行
8.3.4.2必须制作稽核记录,稽核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字存档
8.3.5稽核结果
8.3.5.1针对稽核出的问题点,供应商三天内需提出改善措施
8.3.5.2对存有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
8.3.5.3稽核小组一个月内针对问题点的整改需再次确认,直至完全符合
8.3.5.4针对供应商不予整改的,TPV有权暂停支付其货款,直至其接受整改为止
8.3.5.5如果供应商不予整改酿成严重后果,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8.3.5.6稽核结果列入供应商TQRDC评分
9奖励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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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奖励:对下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予以适当表彰及奖励
9.1.1对技术创新,改善防火条件取得成绩者
9.1.2及时纠正违章,保障生产安全者
9.1.3不怕危险及时排除隐患,制止火灾事故发生者
9.1.4认真敬业,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9.2惩罚:
9.2.1于危险区域吸烟
9.2.2严重堵塞消防通道之直接负责者
9.2.3未经批准擅自动火
9.2.4安全巡查人员玩忽职守,未及时发现隐患或纠正违章
9.2.5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9.2.6故意损坏消防设施
9.2.7谎报火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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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其它违规行为,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
9.2.9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3本作业规范提及的违规处罚及奖惩条例另行制定
10本作业规范自TPV营运长核准之日起执行,同时送达TPV供应商总经理签核,双方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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