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站工作制度
氧气站工作制度
氧气站工作制度:2013-6-6 10:21:02氧气站工作制度Ⅰ目的:为加强氧气站管理,保障氧气站安全及供氧工作,特制订本制度。Ⅱ执行部门:氧气站Ⅲ检查部门:总务处Ⅳ制度: 1. 总则1.1 工作人员必须执行院内及班组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完成好各项工作。1.2 氧气站房的工作人员坚持持证上岗,无上岗证人员调离本岗位。1.3 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人内,严禁外科室人员串岗、闲聊、洗澡及留宿。2. 工作管理2.1 氧气站24小时有人值班,做到氧气按时按量送达指定地点。2.2 送气人员要按医疗规定的要求配备用氧科室的氧气数量,并放置指定地点,严禁在用氧科室超规定储存。2.3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随时注 .3 每日交两次,对氧气站全部设备压力数安全阀进行检查,遇有故障立即排除。3.4 值班人员每天后应对储氧罐、对A、B、C三座大楼气体管道截门压力表进行检查,同时对周边进行巡视,对一切可能引起事故的行为进行劝阻。3.5 为保证连续供气,在使用流排时,应保证10瓶氧气,出口压力应保证4. 2pa以上,否则不得。3.6 检查各种使用工具及各种病房患者用氧气吸入器等用品库存数量。3.7 人员在前应将室内杂务清除,并将走廊、室内地面打扫干净。4. 安全管理4.1 氧气站周围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对门前停放的车辆值班人员应阻止并监督挪开,距氧气站25米内严禁明火。4.2 氧气站内室温保持不低于15℃,以防结冰。4.3 金属软管使用期为3—5年(弯曲次数小于1500次),到期视情况更换软管。4.4 氧气站备有二氧化碳灭火器,专人管理、保养,不得移位或做他用。4.5 室内严禁吸烟,不得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或私有物品,及时清理各种杂物。4.6 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操作时,需提前向保卫部、总务部进行申请,待做好准备后方可施工。4.7
氧气瓶、氧气
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和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或上报。4.8 送气人员对氧气瓶集中存放点张贴防火、防爆标志。同时,发现科室人员不安全使用情况,应及时通知科主任或护士长进行纠正。4.9 送气人员必须了解氧气易燃、易暴的性质,遵守
安全操作规程,遇漏气等现象能够安全处理。4.10 氧气搬运时谨防撞击。4.11 液氧罐充液时,应有专人对周边环境进行巡视,杜绝一切可引起事故的苗头。4.12 排放氧气时,严禁将氧气排放在氧气站内。4.13 工作时,应带橡胶手套和防护眼镜,工作服不得穿化纤类衣服,如工作服有油污及时清洗。 Ⅴ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Ⅵ附件:氧气站工作流程 1.值班人员严格遵守交制度,每班做好安全运行的交记录,检查设备运转情况,杜绝安全隐患。2.对汇流排进行检查,看有无压力,如发现异常,及时解决。 3. 每日检查地下室正压、负压正常运转情况,压力表是否正常,如遇压力不稳,及时降压处理,并通知主管部门及生产厂家(四川空分设备厂北京办事处)。4. 液氧供氧系统1号罐发生故障,及时切换到2号罐使其正常工作,同时通知主管部门及生产厂家(四川空分设备厂北京办事处)5. 如1, 2号液氧罐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