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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之星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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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G部门“月度明星”评选方案 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激励工作业绩突出、综合表现优秀的员工,公司将开展 “月度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原则

1、以部门为单位,坚持全员参与,层层推动的原则;

2、宁缺毋滥,树立典范的榜样作用,激励优秀员工;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选周期

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三、评选范围

1,凡在本公司入职满1个月,或虽未满1个月但有特殊业绩的员工,均可参加评选。

2,主管级职称(含主管级)以上员工不参与此评选;

3,上月已经当选为月度之星的员工2个月内不能再当选;

四、名额分配

1、各事业群组负责人划分评选单位,提交评选单位给企业文化负责人游历备案;

2,50人以下评选2名,51-100人3名,100人以上4名

五、评选标准

1,以《SKG价值观评价表》和部门工作完成情况为评定标准;

2,如果同分的人数超过评选名额规定,则由部门负责人裁决。本月最高分但未评选将做为下个月评选的重要参照。

六、评选流程

1、各事业群组负责人评选单位的评选工作,在各划定单位中通过《SKG价值观评价表》,结合部门工作指标完成情况,由事业群组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员)于当月最后一日前,把获选人员提交到游历,如当月没有合适人选,可不报。

2、于下月的1-5日在内网公示月度之星获奖名单,员工可就候选人是否合适当选“月度明星”向人事部提出质疑,人事部将予以核实,并根据实情作出处理。

3、获奖人员将获得公司月度之星勋章一枚,勋章可挂于工牌吊带。

4、勋章数量可以做为升迁加薪,年度评选等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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