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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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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

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

一、教学目的

通过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利案例,熟悉股票股利和现金股利以及两者的市场效应,进一步掌握股利分配及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二、案例资料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1988年经绵阳市[ 绵府发(1988)33号]批准进行股份制企业改革试点。同年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绵人行金(1988)字第47号]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个人股股票。1993年公司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后,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54 号]批准本公司继续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1994年3月11日,中国[ 证监发审字(1994)7号]批准本公司的社会公众股4,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1984年,四川长虹还只是一个拥有0.4亿元净资产的西部国有中型企业,但是经过多年不断励精图治,开拓进取,今天,公司已经发展成为拥有净资产达42亿元的全球第四大彩电生产企业,获得了第50届国际统计大会授予的“中国最大彩电基地”称号,并独家荣获“中国彩电大王”美誉,已连续12年在中国彩电市场保持最高市场份额。

一、“四川长虹”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超大型信息技术公司之一,公司股票简称“四川长虹”,股票代码为\"600839\",为上证30指数股之一。四川长虹经过多年成长,现在已经是一家集视屏、空调、视听、电池、器件、通讯、小家电及可视系统、液晶显示、应用电视等产业研发、生产、销售的多元化、综合性企业,下辖吉林长虹、江苏长虹、广东长虹等多家参股、控股公司。公司总部位于“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公司品牌“长虹”是中国乃至世界驰名品牌之一,品牌价值持续攀升,至2001年,已达到261亿元,为中国电子行业首位。

(一)长虹经营业务

四川长虹在20世纪70年代还只是单纯生产黑白电视机,到了80年代开始引进彩电生产技术,随后,在这一龙头产品的带动下,逐步开始了产品多元化发展,到了本世纪,公司产品已经覆盖电视、空调、数字视听、电池、器件、通讯、网络、小家电、生产设备及可视系统、娱乐科技、液晶显示、应用电视等多个产业,形成了彩电、空调、AV产品、网络产品、电池等十多个系列,百多种产品。

(二)长虹组织结构与治理结构

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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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公司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使股东行使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行使公司治理职责,全心全意对全体股东和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公司经理人员的聘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公司内部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制度。

(三)长虹股本结构及主要股东

截至2001年12月31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结构和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结构 股份性质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公司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股份数量(万股) 121280~91 股权比例 % % % % % 100% 数据来源: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主权股东 序号 l 2 3 股东名称 长虹集团 涪陵建陶 杨香娃 持股数量(股) 45 6399120 5990400 比例(%) 备注 国有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 流通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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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5 6 7 8 9 10 嘉陵投资 雅宝中心 海通证券 成晓舟 满京华 四川创联 华晟达 4752384 2517459 2372832 22521 2036736 2015520 1950000 社会法人股 流通股 流通股 流通股 社会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 社会法人股 资料来源: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 (四)长虹2000--200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0--2005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日期 公告日期 每股净资产 每股收益 每股现金含量 每股资本公积金 固定资产合计 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长期负债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净利润 2005-06-30 2005-08-18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2004-12-31 2005-04-16 元 元 元 元 3,116,690,元 11,911,822,元 15,9,029,元 85,230,元 11,538,698,元 21,685,元 -3,681,120,元 2003-12-31 2004-03-29 元 元 元 元 3,336,785,元 17,537,495,元 21,3,288,元 79,550,元 14,133,195,元 70,8,元 205,738,元 截止日期 公告日期 每股净资产 每股收益 每股现金含量 每股资本公积金 固定资产合计 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2002-12-31 2003-03-26 元 元 元 元 2,802,333,元 15,259,091,元 18,670,367,元 2001-12-31 2002-03-28 元 元 元 元 2,7,218,元 14,246,8,元 17,637,511,元 2000-12-31 2001-03-27 元 元 元 元 3,167,723,元 12,715,415,元 16,605,009,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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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合计 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净利润 元 12,585,184,元 16,458,元 176,202,元 元 9,514,618,元 -78,294,元 88,535,元 -87,430,元 10,707,213,元 -52,411,元 274,236,元 (数据来源:,也就是说与公司的发展历程是密切联系的。公司发展阶段是影响公司股利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在论述“四川长虹”历年的股利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看一看“四川长虹”这一中国家电业龙头老大的兴衰历史,以便在案例分析中将两者结合起来。“四川长虹”发展经历了上市前的成长期、上市后的发展期、调整期三个阶段,详见公司网站。

三、“四川长虹”历年股利分配情况

我们收集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后各年(即从1993年到2001年)股利分配(包括有关年度配股)方案的资料,以此作为分析其股利的基本依据之一。

(一)1993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的方案如下:

根据199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另送2股红股;除权登记日为1994年6月10日,凡该日收市时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票持有者,均享有现金股利和送股权;除权除息基准日及新送红股上市交易日为1994年6月13日;社会个人股持股者现金红利的派发,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定的新办法执行,即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的“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和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结算系统组织实施;社会个人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网络自动转入股东账户;法人股持股单位持购股原始凭证、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于1994年6月27日以后到在公司证券管理办公室办理分红送股手续;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变为万元,其中个人股将变为万元。 (二)1994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度分红派息的方案在1995年8月15日由公司正式公告,公告主要内容为:

公司于1995年4月18日召开了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1994年实现税后利润元,提取%法定公积金.80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80元,提取45%任意盈余公积金元之后,加1993年未分配利润元,199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元。分配后剩余部分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分配方案为: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7股,派发现金红利元;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8月18日,除权除息基准日及送股上市交易日为1995年8月21日;本次送股委托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按比例自动计入其股东账户;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代理发放,发放日期由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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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办理派发;公司因送配股引起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将在股本变动公告中另行披露。 (三)199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和配股方案

1996年6月28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1995年度的股利分配方案,主要内容有:

公司1995年实现净利润元,分别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各9.81元,按5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5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分配普通股股利元,未分配利润.03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此次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7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享有本次送股权;除权日及红股上市起始交易日为1996年7月3日;送股方式:社会公众持股部分(含转配部分)由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按照股东持股数比例,自动计入其股东账户,法人持股部分送股由公司另行办理;特别提示:本次派发的可流通股红股万股于1996年7月3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派发给尚未上市流通股的红股万股,不得上市交易。

1995年,四川长虹还进行了增资配股,配股方案为普通股每10股配售股,共计配股万股。此次配股经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全部法人股东将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因此社会公众股东除可按10:配股外,还可按10:受让法人股转让的配股权,配股价为元/股,配股权转让手续费为元/股,法人股转配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暂不上市交易。本次配股采用配股权证方式进行,即社会公众股东除可按10:的比例直接获得长虹权证A1外,还可按元/股的配股权转让手续费,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购长虹权证A2,认购结束后A1、A2权证可以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挂牌交易,权证交易结束后再由权证持有者缴款认购本次长虹配股及转配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实施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7月28日,除权日为1995年7月31日,配股缴款日为1995年7月31日至1995年8月11日,配股股票上市日为1995年8月14日。公司本次增资配股预计募集资金万元(含承销费),主要用于数字彩电的开发和形成年产50万台大屏幕数字彩电的生产能力,五大系列卫星接收机产品的开发和形成年产30万台能力的生产线,行输出变压器的开发和建设年产450万只行输出变压器的生产线,印刷电路板的开发和建设年产36万平方米印刷电路板的生产能力,高频头的开发和建设年产425万只高频头的生产线,建设年产350万台彩电生产能力的彩色电视机生产线等六个技改项目。

(四)1996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1997年3月26日 召开的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表决通过。经四川省证券管理办公室审 核批准后,公司于1997年5月19日就分红事宜进行了公告,公告声明:

199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元,分别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 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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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各元,按税后利润的51%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03元,本年度可供分 配利润合计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分配普通股股利 元;未分配利润.10元结转1997年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5月23日;除权日及可流通股红股上市交易日为1997年5月26日;派送红股的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红股派送办法为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交易网络,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按比例自动记入股东账户。

(五)1997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和配股方案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1998年6月12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在1998年8月5日将送股及分红派息事宜予以了公告。

经四川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证,1997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元,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分别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各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元,199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元,按净利润的28%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元;股利分配方案为以1997年末总股本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元(含红股所得税和红利所得税),共计分配普通股股利元,剩余未分配利润.06元结转入下一年度;此次分配股权登记日为1998年8月7日,除权除息日及红股上市交易日为1998年8月10日;分红派息方法为:公司将社会公众股股东、转配股股东之红利款(扣税后按每10股派发元)及代理发放现金红利手续费足额划入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指定银行账号,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通过清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除权除息日)将红利款划入证券营业部清算账户,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红利暂由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托管,待其完成全面指定交易后即可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红利,国有法人、社会法人股东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送股办法为:本次送股股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所持股份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其股东账户。送股的处理原则为:所有股东按规定先享有整数送股,对小数部分按股东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每位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计划送股总数一致,如遇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时,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1997年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实施增资配股。配售股票类型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配售股份数量5股,每股配售价格元人民币;以配股当时股本54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股,其中公司发起人、国有法人股股东国营长虹机器厂可获配万股,并已书面承诺以现金和实物资产足额认购,社会法人股东可获配万股,持有可流通社会公众股的股东可获配万股,持有前次转配股的股东可获配万股;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包括现金及实物资产对等价值),扣除相关发行费用,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万元;配股资金主要用于红太阳一号工程、印刷电路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回扫变压器(FBT)二期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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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以及江苏、吉林两地控股生产企业的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此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8月1日,除权基准日为1997年8月4日。

(六)1998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1999年6月28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199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该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998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元,分别提取10%法定公积金和10%法定公益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998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元。但鉴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1999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和配股方案

1999年度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23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计.2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元。但公司为进一步增强未来在家电行业的竞争能力,积极培养公司发展后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999年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三次增资配股。配股方案如下: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人民币

配售比例及配售发行总数:该次配股以配股当时总股本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股(以1997年末股本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法人股配股认购意向:经公司发函向国有法人股股东国营长虹机器厂、社会法人股股东、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及公司第三大股东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征询本次配股的意向,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29号文批准,国有法人股股东国营长虹机器厂已书面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其应配股份万股中的万股,其余万股作放弃处理;社会法人股东共计71名,其中持有万股的社会法人股股东书面承诺放弃应配股份万股,持有万股的社会法人股股东未回函;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万股,本次应配股份为万股,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书面承诺全额放弃;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万股,本次应配股份数为万股(其中社会法人股配股权万股、转配股配股权384万股),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承诺全额放弃,故本次配售发行总数为万股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若本次配售股份全额认购,预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万元,全部为货币资金,扣除发行费用预计募集资金量为万元。按照公司与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签署的1999年配股承销协议内容的规定,转配股部分由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代销,故有可能募集不足。若本次配售股份被全额认购,本次发行费用总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数字视频网络产品项目、数字通讯项目、激光读取装置项目、技术中心实验室及中试线项目、绿色环保电池项目(无汞碱锰电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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镍氢电池项目)、市场网络建设项目

股权登记日:1999年7月23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7月26日 (八)2000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2000年度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元,提取法定公积金,计.00元,提取的法定公益金,计.00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元。但公司为进一步增强未来在家电行业的竞争能力,积极培养公司发展后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200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实现净利润.00元,提取法定公积金,计元,提取的法定公益金,计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元。但公司为进一步增强未来在家电行业的竞争能力,积极培养公司发展后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川长虹”历年每股收益及分红配股方案 年份 每股收益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10送2股派12元 10送7股派1元 10送6股 10送6股 10送3股派元 不分配不转增 不分配不转增 不分配不转增 不分配不转增 10配股,每股元,也可10:转配,转让费元 10配股,每股元 10配股,每股元 分红方案 配股方案

案例讨论

1.通过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利案例,说明上市公司股利的基本内容。 2.公司股利决策的影响因素。

3.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利支付方式进行评价。

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利有何特点?你认为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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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问题有哪些?

案例分析要点

1、股利是上市公司重要的财务决策,其主要目标是确定合理的股利支付率①和股利分配形式,对其收益进行分配或留存以用于再投资的决策问题。公司的股利必须根据企业的总体目标,选择最能够提高公司价值的股利。即企业根据市场投资机会,企业的融资渠道、发展规划、股东心态、股市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上市公司股利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股利支付率和股利支付方式。

2、公司股利决策的影响因素:法律性和契约;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利润和现金的稳定性、变现能力、筹资能力、资本结构和资金成本、投资机会的制约等);股东因素(股权控制要求、所得税负等);其他因素(通货膨胀因素、股利的惯性、企业的融资环境、市场的成熟程度、企业所在的行业等);企业的生命进化阶段。

3、长虹自1994年上市以来,采用的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是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四川长虹上市8年累计派发现金股利达亿元,位居我国所有上市公司的前十位,长虹送红股的比例之高、频度之密,在我国上市公司中也是居于前列的。长虹送红股较多的几年也正是长虹飞速发展的几年。长虹的现金股利发放和送红股多是采用捆绑式进行的,即发现金的同时又送红股,如1993、1994、1997年均是如此。第二个阶段是1998年及1998年之后,这一阶段长虹年年不分配,连续四年执行的是零股利,倒是在1999年又进行了增资配股。可见这一时期长虹采取的是彻底的剩余股利,不但没有向股东有所回报,反而进行配股,要求股东追加投资。

4、长虹历年的股利分配方案,其采用的股利并没有很明确的稳定性,只是明显地分为了两个不同的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98年之前。长虹年年分红,但主要是送红股,即发放股票股利,其中有三年配之以一定的现金股利。而且,在这5年中长虹于1995、1997年两次进行了增资配股,可见,这一时期长虹的股利更多地是在为公司扩充股本进行再融资服务,同时又以适当的现金股利回报股东,吸引投资者。第二个阶段是1998年及1998年之后,长虹年年不分配,连续四年执行的是零股利,倒是在1999年又进行了增资配股。可见这一时期长虹采取的是彻底的剩余股利,不但没有向股东有所回报,反而进行配股,要求股东追加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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