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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土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来源:华佗小知识


白土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市《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渝办发„2010‟110号)、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防办„2010‟6号)和万州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万州防„2010‟4号)要求,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达到“六个100%”和“四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控制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事故,减少火灾事故。“六个100%”,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建筑、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整改率,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应急疏散演练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要达到100%的工作目标。“四个确保”,即确保消防给水安装到位,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居民用火用电基本规范,确保消防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工作步骤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2010年5月26日至11月30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6日至31日)。一是按照区委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并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工作方案。二是同时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初定于5月26日召开委员以上领导干部、消防办公室成员、各村主任、消防应急分队成员专题会议,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工作作出具体要求。三是针对我镇的消防安全形势,面向广大人民群众举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营造强大的声势。四是各村(居)委、镇属各单位要

按照镇的统一部署,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的重点和特点,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制订具体的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营造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声势。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各驻村干部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采用企业自查、责任人普查的工作方式,组织对我镇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和危旧房、农房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同时对每个公众聚集场所、每户危房和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登记造册。要逐个场所、逐户危房实行定责任、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预案,件件落实到人头,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不细、不深入的,将对有关工作人员予以通报。

镇消防办公室要对照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细化督促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消除火灾隐患。严格依法采取相关措施,始终保持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

“四个一律”,形成震慑力,促使各生产经营单位自觉整改隐患。凡未按要求经消防部门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擅自投入使用和消防设计经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镇消防办公室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处臵。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封。凡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妨碍安全疏散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的,公众聚集场所在门窗上设臵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不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罚。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01日至11月30日)。总结前阶段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内容

我镇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重点为公众聚集场所和危旧房片区。

(一)建筑或场所没有依法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居住建筑非法改变功能的;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的。

(二)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烟、封闭楼梯不能正常发挥功能的;室内外消火栓损坏的;灭火器材配备不符合规定的。

(三)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配臵、责任不落实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建筑消防设施未定期维护、检测制度不落实的。

(四)居民用火、用电不规范,电气线路设臵未穿管保护的;生产经营单位电路不规范,违规操作作业的。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安全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此次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为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成立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督导组,由镇长梁继福担任组长,分管领导陈洪担任副组长,由向东、王延炳、丁运春、刘良琼等人为小组成员。督导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实效。

(二)健全监管网络。为了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我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领导陈洪任主任,向东、王延炳、丁运春、刘良琼等人为成员,其中向东、丁运春为消防监管员,办公室下设各村工作小组,由村主任担任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其中各村的调委会主任兼职消防监管员。同时落实具体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细化。

(三)强化宣传教育。我镇每月4日镇消防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在广场集中向广大群众宣传有关法律和消防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农信通平台宣传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知识;各村(居)民委员会在各交通要道要广泛张贴消防警示标语、悬挂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图片,各村在村务公开栏要设臵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栏,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每月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督导组与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督察。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签订责任书,将每一件重大火灾隐患、每一处违法建筑或存在火灾隐患民房,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整治工作开展,建立整治火灾隐患、防控火灾事故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建筑情况,安监办、国土所、村(居)委会、综治办等有关部门要互通信息,督促其整改。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安监办、国土所、综治办等部门对辖区建筑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联合检查,对不符合消防条件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三是建立诚信监管机制。要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企业安全的资质评定,对逃避责任、不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的企业,按照诚信管理规定,实施资质、项目管理控制措施。四是建立监督机制。在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设立消防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58650038,鼓励广大群众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举报,提升群众对火灾隐患整治、火灾事故预防的关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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