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挂运输有望在“十二五”完成
作者:张筱梅
来源:《专用汽车》 2011年第9期
张筱梅
7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召开了交通运输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会,该会议的主题是交通部在“十二五”期间围绕行业发展战略目标,通过实施6个重大科技专项,全面提升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据了解,这6个重大科技专项中,涉及商用车领域的有两项,即基于物联网的公路网运行状态监测与效率提升技术研究,以及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继去年11月份国家和交通部联合召开了全国甩挂运输试点的工作会议之后,公路甩挂运输再一次被提上了日程。有业内人士认为,交通运输重大科技专项启动实施会的召开,进一步推进了甩挂运输在我国推广发展的可行性,甩挂运输有望在“十二五”内完成。
三大问题:技术、和设施
甩挂运输作为一种先进的运输组织模式,代表了先进运输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甩挂运输,不仅能大幅度提高车辆的有效载重量,减少驾驶员和牵引车在运输过程中的装卸等待时间,而且还能提高车辆的运输效率、驾驶员的劳动生产率和货物的运送速度,提高道路货运业自身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大力发展甩挂运输,是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但是,我国道路货运业发展过于粗放,长期积累的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还很多,突出表现为“三低一高”。  “三低”指的是集约程度低、技术水平低和运输效率低,  “一高”即单位能耗高。要想发展甩挂运输,就得从当前甩挂运输存在的问题着手,我国目前的运输环境不利于甩挂运输的种种问题已经引起了各个部门的重视。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甩挂运输试点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冯正霖提到,尽管我国甩挂运输发展的环境逐步改善,同时也产生了明显的效益,但应该清醒地看到,面临的困难还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度性障碍并未完全消除。有些不适宜的管理制度还严重制约了甩挂运输的发展,过去挂车养路费是最突出的问题,燃油税改革后这方面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针对挂车的交强险制度、车辆报废制度和集装箱海关监管制度等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
二是技术性制约亟待解决。甩挂运输要“甩”起来,需要牵引车与挂车之间频繁摘挂组合,这对车辆标准化要求高,目前我国牵引车和挂车的车型比较复杂,且牵引车与挂车之间的链接和匹配缺乏技术标准规范,导致出现“挂不上、拖不了”的现象,客观上制约了大范围的灵活甩挂作业。
三是设施设备条件跟不上。甩挂运输需要一些基本的生产条件,如需要专业化的甩挂作业站场提供摘挂、停车、理货、装卸等生产流程服务;需要信息管理系统作为支撑,实现车辆管理、车辆监控与调度、订单管理、仓储管理、装卸理货管理、企业综合管理等功能。而目前,我国货运站场建设整体滞后,已有设施条件差,功能简单,缺乏可满足甩挂作业的足够场地、标准化平台及配送系统,且企业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严重滞后。
这些切实存在的问题都制约着我国甩挂运输的发展,也是导致我国提倡多年的甩挂运输方式得不到实施的主要原因。
研究内容:技术和
据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技术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目前我国甩挂运输存在的问题,公路甩挂运输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将从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即从技术和两个方面同时人手。
其中,技术方面的研究涉及三项内容:第一,制定出合理的半挂车标准,因为甩挂要“甩得开,挂得上”,涉及到鞍座的高度、形式,电连接、气连接保障等技术内容,这些都是实现甩挂运输最基本的技术条件;第二,研究出挂车身份识别系统,由于甩挂运输过程中牵引头会与挂车分开,物流公司有必要掌握货物的流向,而一旦牵引头和挂车分开,如何明确挂车位置、预防挂车丢失?因此,挂车身份识别成为甩挂运输中的重点内容之一;第三,研究运行中车辆的安全、节能技术,其中,安全技术包括牵引车与挂车的匹配以及牵引车、挂车的制动技术,在节能方面,将通过在襄樊试验场和交通部公路试验场分别做两个节能方面的试验。
在方面,据悉,交通部正联合其他部委努力破解法规制度瓶颈,对现行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从长远看,要参照国际上普遍的立法实践,将挂车定性为从动的、可移动式工具,在法律上对挂车进行合理定性,进而对挂车建立区别于机动车的管理办法,彻底解决挂车管理制度问题。同时还要争取逐步取消对双挂、全挂汽车列车的法律,配套建立健全汽车列车安全运行技术标准。
目前,交通部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先立的原则,已经启动了《道路甩挂运输标准化导则》、《甩挂运输车辆技术要求》、《厢式挂车技术条件》、《货运挂车系列型谱》四个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甩挂运输的试点示范工作也已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