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西曼镇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自查自评报告
艾西曼镇小学
2012年3月9日
艾西曼镇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自查自评报告
为全面落实市、县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真正减轻群众负担,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纠风办等七个部门联合印发的《维吾尔自治区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教监【2011】7号)和自治区教育纪委,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展开2011年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党教纪【2011】1号)的要求,经过细致的自查,各学校都能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没有乱收费现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中心校的要求下,各小学召开了全体教师专题会议,组织教职工一起学习上级有关收费文件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依规收费自觉性。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的形象。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
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把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当作践行科学发展观,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头等大事来抓,各小学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从思想上、源头上、过程中把好收费关口。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小学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中心校进行严格复查。
艾西曼镇小学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组  长:刘华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全乡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副组长:凯赛尔(直接负责人,负责本次全乡自查工作的日常事务)
成  员:古丽巴尔·伊斯拉姆                 (中心小学)
库尔班·艾孜则                     (成教干事)
阿不都力木·巴克                   (报账员)
克尤木·买买提                     (1村小学校长)
米吉提·阿不都克依木               (2村小学校长)
库尔班·吾吉                       (4村小学校长)
艾尼·艾力                         (6村小学校长)
吐和尼木·吐尔地                   (7村小学校长)
依明江·伊斯拉姆                   (8村小学校长)
三、自查情况: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全免,不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
2、学生自愿参加保险,学校没有统一、强制行为。
3、学校、教师没有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引导、暗示等)教辅材料和其它学习用品以谋取部门和个人利益的行为。
4、不存在教师利用自身资源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活动的现象。
5、不存在老师利用学生调座位等谋取私利的现象。
6、严格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不存在“坐收坐支”现象,学校财务制度健全,没有将学校收入用于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及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四、努力方向
1、认清形势,不断提高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镇首先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规范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好,努力形成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规范的长效机制,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采取更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手段,力争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做得更实更好。
2、坚定目标,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法制观念,努力把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全面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合理编制开支预算,继续实行学校收入和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有效控制乱收费行为的发生,扎实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艾西曼镇小学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