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门市关于印发、市20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厦委办[2002]012号
【发布部门】厦门员会厦门市 【发布日期】2002.02.10 【实施日期】2002.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厦门市关于印发 、市20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的通知
(厦委办[2002]012号)
各区委、,市直各部、委、办、局:
现将《、市200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及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承办单位要遵照江总关于“三个代表”的指示,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明确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各协办单位应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今年办实事任务。 二00二年二月十日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