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北京教科院基教研中心中小学音乐教研室根据音乐学科特点和全市教学实际情况,结合《音乐课程标准》的相关要求,对中小学音乐课堂常规做出规定,同时,对学生音准、节拍节奏、音色、音乐结构和歌曲背唱能力做出量化规定。
此规定从2015年秋学期开始在北京市各区县试行,2017年秋学期开始修订。
《北京市中小学音乐学科教学常规》
1.学生聆听音乐过程中,教师避免过多讲述; 2.学生演唱之前,教师要通过自身示范或借助其他方式使学生多听歌曲的起始音和稳定拍;
3.教师范唱要准确、有美感、适合学生模仿; 4.教师范唱同一作品时要保持调性统一(特殊安排除外);
5.教师指挥手势要准确、清晰地反应音乐的预备、起拍、终止;
6.播放音乐的音量要适中;
7.整堂课不能持续一个坐姿(姿态)。
《音准能力的要求》
1.内容: (1)二年级期末:
La-sol-mi三音列的模唱
(2)三年级期末及以上各年级: La-sol-mi-do四音列的模唱
2.测试方法:
(1)预备:教师带唱名唱出音列,学生模仿。(2)测试:教师用哼鸣演唱打乱顺序的音列,学生带唱名唱出音高。
3.评分建议:
(1)音准和唱名都唱对,给5分; (2)音准正确、唱名不正确,给3分; (3)唱名正确、音准不正确,给2分; (4)音准和唱名都不正确对,给0分。
《节拍能力的要求》
1.二年级期末:
在唱或听赏音乐时能够准确拍击稳定拍。
2.三年级期末及以上各年级:
能够根据教师指挥手势,准确进行歌唱的起止。
《音色识别能力的要求》
1.内容: (1)二年级期末:
响板、串铃、三角铁、双响筒
(2)三年级期末及以上各年级增加:
钢琴、单簧管、二胡、古筝
2.测试方法:
教师出示乐器图片或播放单一乐器音色,学生可以准确判断音色。
《节奏能力的要求》
1.内容:
(1)二年级期末: 2拍子;2小节。由以下三种节奏材料进行组合。
(2)三年级期末及以上各年级: 2、3拍子;4小节。由以下五种节奏材料进行组合。
2.评分建议:
看谱表现节奏、聆听模仿节奏、节奏记写、节拍稳定这四个评价要点
(1)能准确做到四个,给5分; (2)能准确做到三个,给4分; (3)能准确做到二个,给3分; (4)能准确做到一个,给2分; (5)全不能准确做到,给0分。
3.其他建议:
(1)速度在一分钟60—72拍之间;
(2)不强调在五线谱某线或某间上记写。除了二分音符外,可以不写符头;
(3)1-2年级可使用节奏卡片摆出节奏。
《音乐结构分析与表现能力的要求》
1.内容: (1)二年级期末:
能够判断乐句之间“相同”与“不同”的关系。 (2)三年级期末及以上各年级:
①能够判断乐句之间“相同”、“不同”、“相似”的关系; ②歌唱时,能够按照乐句或教师要求准确呼吸。
2.测试方法:
(1)通过看乐谱或听(唱)简单旋律判断乐句关系。 (2)说出或表现出具有典型结构旋律的乐句划分。
(“简单旋律”指:旋律的音程在五声调式内,节拍节奏不超过该年级底线能力的要求。具有典型结构特征。)
《歌曲背唱的要求》
1.内容: (1)二年级期末:
背唱2首歌曲+1首民歌或童谣
(2)三年级期末及以上各年级增加:
背唱3首歌曲+2首民歌或童谣
2.测试方法:
、自信、有美感地进行背唱
(教材内外都可选择,但是要选择内容积极向上、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