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中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摘要: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是对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记录文件。它全面反映了建筑物从设计到施工的技术要求、质量情况。建设部颁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对建筑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统一了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规定了工程技术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技术资料组卷、归档、验收和移交。
关键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验收标准,职责范围,归档范围,质量要求
在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经历了由人工记录到计算机软件管理的发展过程。2002年,建设部专门颁布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对建筑施工管理过程中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统一了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将工程技术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规定了工程技术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技术资料组卷、归档、验收和移交。北京市相继颁布了DBJ01-51-200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更加具体规定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内容和制式表格以及使用说明。规范了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建设工程技术资料,是对建筑工程全过程的记录文件。它全面反映了建筑物从设计到施工的技术要求、质量情况;从一份一份资料的形成到最后组卷,它紧密地联系着与工程有关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公司、材料生产单位和供应商、设备生产单位,联系着职能部门、监督机构和监测机构等,由此形成了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强大的信息交流和信息管理系统,成为“质量管理,百年大计”方针中的最根本的技术质量管理内容。
但是,在长期的技术质量管理过程中,针对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一些问题非常值得进一步研究和思考:工程技术资料形成过程的每个环节控制不严;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记录和及时性记录不够;相关方提供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可追溯性检验不力等问题。下面,就这些问题谈一谈我的想法。
每一个工程项目,无论工程大也好,小也好;无论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简单也好,复杂也好,工程技术资料从开始施工准备到最后竣工验收,其形成过程是一样的,执行的规范、标准是统一的,只不过涉及的工程内容有多有少;工程技术资料的份数有多有少。无外乎建设单位的基建资料,监理单位的资料,施工单位资料包括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以及竣工图等。不同类别的技术资料形成的环节或者每个过程所涉及的负责人略有不同罢了。
工程技术资料的最主要作用就是真实反映工程施工的每一个分项工程,准确记录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得以如实控制。每一分技术资料的形成以及其真实性完成,来自于每个环节的每一位负责人和相关的责任方。只有这样层层落实、人人把关、各方面协从,每一份工程技术资料才能达到真是记录的目的。否则,后患无穷。
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纲领性文件,但不是宣传性文件,他不同于招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纲领性文件,但不是宣传性文件,他不同于招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他的形成过程概述如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根据总公司、公司技术质检部门的指导意见和中标文件的具体要求以及设计图纸、施工现场等实际情况编制针对性很强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者称作项目部管理实施规划,然后报请公司技术质检部门审核、总公司技术质检部门审批,再报请监理公司审批,最后项目经理部执行。这份文件的形成过程中,突出的问题是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充分利用现在的信息手段,利用招投标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电子版进行修改,这本不为过错。但是,修改出来的施工组织设计漏洞百出。例如编制依据中,施工现场所执行的规范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88,早已经作废,现在已经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了。但是在2007年甚至2008年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还在使用JGJ 46-88;有的还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把本公司的企业成长情况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造成大话连篇,又臭又长。作为技术管理人员,我永远记住我们的技术质检部对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的要求,不要罗嗦,一定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简单明了地把项目管理的总体部署、技术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各项保证措施等阐述清楚,然后利用各种专项施工方案和分项技术交底等指导施工。
施工测量记录,是建筑施工管理的头等大事,它是照图施工、落实规范标准的第一任务。曾经有这么一个工程,从定位放线到各个楼层测量记录都很完整、齐全,从资料上看,这个单位工程的质量没有问题,但是,当几个单位工程的设备进行相互连接的时候,却发现其中一个单位工程的为之偏差非常大,以至于设备无法安装,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是工程技术资料中非常重要的资料之一。可以这样认为,凡是需要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分项工程,都是非常重要的。他所处的部位、所用的材料以及规格型号和数量、依据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以后的工程质量等等,必须如实记录,如实评价。如结构施工的钢筋绑扎分项工程、电气工程电线管敷设、暖卫工程中的地热管敷设等。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如果不能真实反映它们的施工情况和质量情况,在将来的质量评价和维修中将不能准确地进行查找、施工。但是,在实际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检查意见一栏中,许多记录只填写“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这是不正确的,我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的施工部位、结构形式、不同专业,执行不同的规范名称和相应条款进行评价,就像法官在宣判、定罪时,明确定罪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做到施工有依据、检查和评价有根据,不能够只用一句笼统的话记录工程资料,体现科学施工、科学管理的管理思想和管理水平。技术管理人员必须要有一丝不苟、铁面无私的精神和责任心。
施工物资的质量,是施工质量好坏的又一个方面。控制施工物资的质量,特别是施工物资的材质证明、检验报告、复试报告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是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因为它涉及多个供应商、多层次供货渠道,最后使用到工程上。例如钢筋的材质报告,按照正常的供货次序,应该是钢筋生产厂家到经销商,然后供应到工程项目。那么,钢筋经销商所出示的钢厂的检验报告应该有厂家的检验印章(可为复印件)和经销商的公章,并且这份检验报告的生产厂家、出厂编号、炉批号、规格型号、出厂日期等必须与供应到施工现场的钢筋的铭牌上的内容一致,否则这份资料是不合格的。但是,实际管理中发现其内容不一致的状况。第一,经销商所出示的报告与所供应的钢筋不是统一批次的钢筋;第二,材质报告是伪造的;第三,钢筋的来路不明。总之,这必须确认为不合格的钢筋,纵然钢筋的复试报告合格。就像一个人拿了另外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去应聘一样。这就需要我们相关的管理人员如材料员、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和工程技术负责人认真把关,确保施工物资的质量合格,才能保证工程实体质量合格。
某些施工物资的检验报告是有时间的,必须对其有效性认真检查、加以判断。在一个游泳馆施工过程中,我们购进了一批消防器材,供应商给我们提供的材质证明中,检验报告的日期是五年前的时间,而合格证、出厂时间是为我们这个工程定制的供应时间。作为技术负责人,当我审核这份资料时,厂商振振有词。最后我们追溯到产品检验机构,又追溯到消防管理部门得到证实,这是不合格的检验报告,这样的消防产品,其检验报告的有效期是五年,最后我们将这些消防物资视为不合格产品退了回去,避免了一次技术质量事故。这就说明了物资证明可追溯性的重要性,也体现了工程技术资料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