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计算机实训室使用管理制度
1、计算机实训室是学校贵重设备的集中地之一,由学校教务科专人管理,校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必须经过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和使用。
2、计算机实训室严禁吸烟、吐痰、乱扔垃圾,注意保持整洁卫生, 坚持经常清扫室内卫生。
3、每周定期检查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杀毒,保证正常使用。 4、室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由学校保卫科定期检查、更换。
5、上课期间,学生不得下位走动、交换座位、吵闹打架等,应遵守学校纪律。有需要者必须向任课教师或管理员申请、说明。
6、使用计算机必须遵守计算机的常规操作,不得玩游戏;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装、卸软件;不得使用与教学无关的软件和资料。
7、使用计算机时应注意手要保持干燥,不要将带水、带磁性的物品靠近计算机;不要用硬物在计算机、桌椅、键盘等物品上刻画;不要触摸机房内的电线、网线、电源线、显示器屏幕、机箱铁盖板等。
8、非管理员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计算机发生故障应及时报管理员处理。私自拆卸和发生故障不及时报管理员者,如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9、机房的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借他人使用,如造成不良后果或损失由钥匙归属人负全部责任。
10、实训结束后,实训教师,必须检查电源是否断开,窗户等设备是否关好,管理人员复查并将机房门反锁,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