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一、序
院学生会为校学生会分会,接受院团委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所在院团委的指导。
1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学生会整体实行负责制,学生会各部实行负责制。
2 、学生会团有权通过选拔提议任免各部、副,各部有权提议任免本部干事。
3 、团、办公室主任、各部必须遵守各自的工作职责(见学生会、办公室主任、各部职责范围)。
4 、全体学生会干部务必遵守《江西师范大学学生会章程》及《商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包括《商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公约》、《商学院学生干部例会制度》及《商学院学院学生会工作职责》。
5 、学生会各部按时交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准时参加学生会干部例会。 6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各部(含协会),学期整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整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完毕后,交学生会,报院团委。
7 、全体学生会干部应强化时间观念,会议涉及到的与会人员务必提前5分钟到场(包括院团委组织的会议,学生会各部主持的班级干部会等)。
8 、逢校院大型活动,学生会主要干部按要求到场。
9 、学生会各部应加强内部沟通与相互配合,定期部门例会,对本部门干事培养教育。 10 、凡因重大失误或重大失误造成交坏影响者,违反校规院纪者,责令辞职;。 11 、学生会管理实行量化,每月进行量化排名,学期末总量化第一、二、三好名分别给予适当的物质及其他奖励并再学生会调整种优先考虑再量化管理种表现突出的部门负责人;对量化管理中,考核评分差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劝退处理。 二、工作流程及相应管理
1、活动(以月为考核时间单位) 活动策划书上交 团讨论 活动准备 活动进行 办公室考核 活动总结材料 投稿校内外媒体 宣传院刊跟踪报道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须交《活动方案》及《活动申请表》,活动后须填写《活动情况反馈表》。按时上交材料并内容应属实。 (2)组织有序、工作分配落实到人。 (3)资金的应用合理,。
(4)处理好突发性事件,结尾工作。
(5)应该做到活动进程与状况及时向上级反应。
(6)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在校内外应该努力加大力度宣传,并产生良好影响。 (7)每个活动项目必须要有宣传部记者团干事进行跟踪报道。 2、交流、协作
(1)与各部门交流广泛、协作密切。 (2)与部员关系融洽且部内团结得。
附:学生会干部考核办法与依据
1 、每次例会,办公室主任通报各部例会出勤情况、总结、计划递交情况,办公室值日并将通报情况备录在案。
2 、各部利用例会及时将本部工作(尤其是特色工作)汇报团。 3 、部与部之间的配合情况。
4 、院系之间大型活动及竞赛中所取得的成绩。 5 、正确的工作态度及学干形象。 6 、部门特色工作的开展及宣传力度 7、学院组织的大型活动中的表现 8、上级任务完成情况 9、其它工作及成绩。 团、办公室将在期末汇总并通报学生会各部的工作成绩及学生会主要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报院党总支、院团委,作出不同程度的奖罚。
商学院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量化考核细则
第一章、量化细则
本细则按百分制予以评定,共分六个部分, 1、 例会( 15 分)
每周二下午4点准时召开学生会例会(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学生会例会与会人员包括、副,旷会一次扣 5 分,请假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 2 分,凡是旷会、请假人员在会后应向其他与会人员了解会议内容,影响工作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各部负责。本目由办公室评定,团审核。
2、 计划总结等材料上交( 15 分) 每学期计划、总结和月计划及总结、量化及所要求的个大型活动总结应按时上交办公室,一式两份。每项每推迟一天扣 2 分,不交一次扣 10 分,内容不全面、不认真者扣 1 — 4 分。总结计划、量化管理报告以每月 25 日下午 5 : 30 为准, 27 日下午 5 : 30 以后上交扣 8 分。 本项目由办公室评定 ,团审核。 每次活动做好参加人员记录,(有必要的话)并对参加人员在活动种表现予以评定,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交予办公室,以便综合素质测评时备案加分。
3、 部门日常工作( 20 分)
根据校学生会反馈的信息和院学生会的意见给予2— 5 分。结合本部门特色创造性开展活动者加5—10分。办公室综合评定,团审核。
要求值日学干应按时按要求到团委办公室值日,并积极协助工作。一日不参加者扣 5 分,值日情况不好者酌情扣罚 1 — 3 分,在值日中表现优秀者加5分(两个名额)。 征求意见,由办公室评定。
4、 工作配合( 10 分)
积极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承担任务,并按效果好坏,酌情额外加分,不积极配合者酌情扣分。办公室评定,团审核。
5、 干事培养(10分)
每年招新完后对录取干事进行注册登记,每月进行优秀干事评选,具体方式是:由部门推荐,并附材料,详细介绍该干事事迹及工作中的突出表现,每月评选5个,对获得优秀干事的部门给于5到10分加分,由团例会表扬并在准许其参加该月的最后一次例会。对其他未获得优秀干事的但对干事培养成果显著的部门分别给与5分以下加分,对干事培养不
利的部门相应扣分,对学期末干事仍然表现积极的部门予以2到5分加分。对获得3次以上优秀干事称号的干事,在学生会部级调整时可直接参加面试。
6、建议与批评(10分)
每月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给予 3 — 5 分的奖励。本项目由团审核评定。
7、宣传工作(20分)
对本部门宣传工作没有做到位,即组织活动没有对活动向校内外媒体提交宣传材料的,活动材料未能及时上交相关部门的,每次扣5分,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申请缓交。对本部门活动进行新颖的途径报道宣传的,每次加5分。对在校内各媒体上刊登活动报道的每次加5分,对在校外各媒体上刊登本部门活动报道的,每次加10分,加满为止。
第二章 奖励
第一条:考核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或工作突出的部员均有资格获得奖励。 第二条:奖励的种类
最佳部员奖:适用于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干事,每部门1——2名; 助 手 奖:限授予副部级干部, 3名;
组 织 奖:在部级干部中产生,每学期3——4名;
突出贡献奖:限授予为学生会工作作出重大贡献且成绩显著的干部、部员。
金点子奖:提出切实可行的好点子且被采纳,产生一定良好影响的学生会各成员。 通报表扬:用于表彰在某项重要或艰巨工作中,顺利完成任务的干部、部员。 第三条:本会所有奖励事项均载入干部个人档案。
第三章 处分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受处分:
1、例会累计迟到二次或旷到一次(毫无原因)予以口头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迟到超过三次或旷到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
2、部门工作开展不力,效率不高或工作就积极性不高且警告一次无效,予以劝退。 第五条:本人受校级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一律开除。 第六条:所有处分均以墙报或文件的形式发生。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本考核制度由学生会办公室制定的,且为试行办法。办公室亦为考核制度的具体操作部门,若对此制度或其操作规程有异议或意见者,可以局面材料上报办公室,但最终裁定权亦为团。
第:部员的考评由各部门根据办法有关条款自行规定,奖惩事项由各部门提议,报办公室核实后,予以办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商学院学生会部门工作量化考核评比表
商学院学生会部门工作量化考核评比表 年 月 工作 部门 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常规 工作 20分 部门工作配合 10分 批评 建议 10分 宣传 工作 20分 例会 15分 干事 培养 10分 材料 上缴 15分 总分 排名 素质拓展部 院刊编辑部 文艺部 女生部 权益纪检部 学习部 社团部 公关外联部 院刊编辑部 青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