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控部管理标准汇编                        技术管理模块-校验                          SC-01-10
继电保护装置管理制度
概念:规范四项管理(管理责任、整定及保护投退、维护和试验、标识和巡检)。 1  适用范围 高低压供电设备。 2  管理责任
2.1  工区电气技术员是本工区管理区域继电保护装置管理的责任人,未设置电气技术员的工区由维护班电气专业副班长负责管理。
2.2  继电保护责任人对工区负责人及部门电气主管负责。 2.3  各工区必须建立继电保护定值台帐并及时更新。 3  整定及保护投退
3.1  继电保护整定前必须进行短路电流计算和负荷电流计算,并提供详细计算书,供工区、部门审核签字用。
3.2  0.4KV系统涉及母线供电、母线联络、配电室间联络的开关定值必须经工区负责人审核后执行,定值整定要兼顾与高压侧保护的配合。0.4KV系统保护投退必须经工区负责人同意后执行。
3.3  6KV至35KV(含35KV)电压等级以上设备的定值和保护投退,必须经工区电气副班长、电气技术员、工区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部门电气主管组织会审后执行。 3.4  35KV以上设备的定值和保护投退,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3.5  保护压板的投退操作,由开关站值班人员执行操作,电气副班长或运行班长以上人员负责监护,并在交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3.4  对电石、PVC的保护定值暂不作调整,如确需调整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4  维护和试验
4.1  工区负责制定继电保护装置试验计划并实施,禁止对运行中继电保护装置进行试验、修改定值和其他测量等工作,禁止运行中更换继电保护装置。
4.2  继电保护装置改造、安装、变更一根及一根以上线路的作业,必须提供变更前后打印版图纸,经工区负责人、部门电气主管审核签字后执行。 4.3  维护或试验后,继电保护装置软硬件必须恢复原状。
4.4  继电保护装置变换现有的远控或近控操作方式时,必须经部门电气主管同意后才能执行。 5  标识和巡检
5.1  各硬保护压板要有明确功能标识;如:油压低跳闸、酸泵联跳本柜、低电压跳闸等。不得使用模糊描述方式,如:工艺跳闸等。
5.2  开关站值班人员对继电保护装置日常巡检负责,参照现有《开关站巡检记录本》项目执行。
5.3  工区管理人员对开关站值班人员日常巡检质量负责,每季度检查一次基本参数
起草:陈劲松     审核:涂娟        批准:严东宁      版次:A/01     签发时间:2011年10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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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值、保护整定值、软、硬压板投退情况。
6  本标准由电控部负责解释、考核,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7  附件:保护定值整定审批表。
站     保护装置整定表
装置名称:  装置型号:
整定项目 电流速断 限时速断 过负荷保护 温度保护 瓦斯保护 零序过流 接地时间 PT断线时间 整定:
变比:   设定时间              执行:
额定电流:   保护投/退
日期:   年  月 日
意义 整定值 整定时间 Izd1 Izd2 Ie              T2 Tk Tcw   T0 Tjd Tdx
备注 I0zd
审核:
起草:陈劲松     审核:涂娟        批准:严东宁      版次:A/01     签发时间:2011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