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计专篇:
一、设计依据
1、本建筑项目所遵循的有关技术规范。
2、本地有关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
3、规划局规划意见。
4、建筑设计方案。
二、建筑项目概况
1、项目所在地址。
2、项目性质:各层使用性质(例:超高层高档办公楼、商业、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
3、项目类别:一、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单、多层民用建筑。
4、耐火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5、项目规模:用地面积、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层数、高度。
三、总平面布局
1、详实阐明建设项目的周边关系。
2、项目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间距的确定。
3、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车登高施救操作面的设计。
4、设计院的自审意见。
四、建筑设计
1、建筑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及提高构件耐火极限的措施。
2、建筑的每层疏散人数。
3、疏散宽度、疏散楼梯形式及疏散距离的确定。
4、消防电梯及其前室的设计。
5、水平及竖向防火分隔措施,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及其面积。
6、避难层(间)的设计及避难人数的确定。
7、停机坪的设置。
8、设计院的自审意见。
五、消防给水
1、消防水源。
2、室内、外消防用水量的确定。
3、消防水池及屋顶水箱(或高位水塔等)的消防储水量。
4、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雨淋或水幕系统、冷却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系统等)的水力计算书及其设置情况。
5、信号阀、控制阀门、报警阀等主要控制阀门的设置。
6、消防泵的型号及其参数。
7、设计院的自审意见。
六、消防用电
1、消防电源及其配电(负荷级别、供电回路、切换装置、配电线路等的情况)。
2、柴油发电机选型的计算书。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装置的设置。
4、消防广播。
5、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6、电气防爆。
七、防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1、设置部位。
2、各防烟、排烟系统计算书及其设置情况。
3、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所采取防火措施情况。
4、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气调节有关消防设计的设备型号及其参数。
5、设计院的自审意见。
八、其它
1、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
2、灭火器的配置设计。
3、建设项目所用燃料情况(管道煤气、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间、燃油、用电等)。
4、针对本建设项目各系统有关消防规范规定的其它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