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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退货返箱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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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退货/返箱管理规定

1.目的:加强对退货/返箱产品的有效管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相关责任的落实。 2.范围:适用于与公司产品有关的部门(仓库、生产部、品检等)。 3.定义:

3.1成品:可以直接交付客户的包装成品;

3.2不良品:存在酸洗不良、尺寸/重量不符合标准等质量问题的产品;

4.权责:

4.1仓库:负责对客户退货的点收、存放,要求返工的与车间办理退货手续; 4.2生产部:将品管部要求返工的成品/不良品配合仓库办理退仓手续及进行处理; 4.3品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质量判定,协助车间进行处理; 4.4统计:负责对数据的收集,做成统计报表。

5.管理规定:

5.1成品返箱:因标准更改或其他原因需要返箱时,由业务部/生管部和品管部确定标准,再由仓库开《退仓单》通知包装/生产部门,包装/生产部门根据《退仓单》确认产品规格/数量,按标准要求进行返箱,完成后开《入库单》与仓库交接入库;

5.2不良品退货:客户退回的不良品或仓库库存的不良品(已开《入库单》的),经品管部提出处理意见后,由仓库开具《退仓单》注明退回原因,由包装/生产车间签名确认后拉回返工,返工完成后开《入库单》将挑选出来的合格品入库,根据不良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相关部门承担;

5.3《退仓单》与《入库单》各一联送财务/统计处,进行做帐;

6.以上规定自审批之日起严格执行,对违规操作者按厂规处罚。 7附件

7.1附件一:《退仓单》; 7.2附件二:《仓库退货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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