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承诺函
XXX公司:
鉴于我司拟就委托对 进行 项目与贵司开展 业务,需要贵司提供相关项目(案件)材料复印件和信息,我司特作如下承诺:
1. 对在合作过程中通过提交资料、口头陈述等知悉贵司的商业秘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2.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
(1) 通过合法程序被公众所共知的信息; (2) 由保密信息权利人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3) 保密信息权利人声明为非保密的信息。
3. 除非贵司事先书面同意,我司不得直接和/或间接采取披露、泄露、转让、许可或其他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若根据有关法律、司法或行政程序,需要披露保密信息,则我司应在披露有关保密信息之前的合理时间内通知贵司,并应配合贵司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以依法避免或对保密信息的披露。
4. 保密信息部分公开,我司仍有义务对保密信息的未被公开部分履行保密义务。 5. 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除非得到贵司的书面许可,否则不办理与贵司委托事项利益冲突的其他业务;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及服务终止或解除后,我司不得将知悉的有关贵司的商业秘密、信息用于为贵司提供服务之外的用途。
6. 在经贵司书面许可接受其他新客户委托处理上述事项时,如有必要,我司应采取适
当的措施,建立防火墙,将贵司及新客户的数据、信息加以隔离及保密。
7. 同意对由于我司违约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或与之有关而使贵司遭受的任何损失(无论是民事侵权、合同责任或其它方面)、利益主张、起诉、索赔、赔偿金、遭受损失、损害、要求、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间接损失、利润损失、声誉损失和律师费及其他专业人员费用)或责任对贵司予以全部补偿并使贵司免受其害。
8. 本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贵司所在地人民起诉。
9. 其他事项。 特此致函。
负责人(授权代表):
年 月 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