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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查对制度

来源:华佗小知识


护理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患者的安全、防止不良事件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具备认真负责的态度,思想集中,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才能保证患者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前,查对医嘱是否正确符合书写规范,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4)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啊。抢救病人时,如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方可执行。且需保留用过的空安额,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并督促医生及时补开医嘱。

(5)重整医嘱单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啊一次。 2、服药、注射、输液、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处置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执行前查、执行中查、执行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2)使用药品之前,要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注意其有效期和批号,大输液的溶液有无毒菌、沉淀(须在振动后观察)。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有疑问或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凡易致过敏反应的药物,给药前应询同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应监督患者使用后方可离开,注射剂用后保留安额。

(5)同时用多种药物时,必须掌握药物的配伍禁忌。

(6)给药时,若病人有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重新核对,查对无误后方可再执行。 (7)配药者、给药者均应在相应护理执行单上签名。 3、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患者应使用“腕带”标识。

(2)采交叉配血标本时必须先核对医嘱、核对血型检验报告单,准确无误地打印标本条码信息、正确采集并按要求粘贴好条型码,抽血时每次一人,二人核对。

(3)取血时,要与发血人共同查对病区、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有效日期、成份血、血量、标签清晰度。

(4)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①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②献血者条形码号;③献血者血型;④血液品种;⑤采血日期及有效期;6储存条件:⑦输血器材质量。

“八对”指:①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②住院号;③病室、床号;④病人血型;⑤配血结果⑥献血者血袋号;⑦血液品种;○8血量。

“九不用”指:①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②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③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用;④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⑤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⑥血浆层有大量气泡、累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⑦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8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9过期血或有疑问的血液不用。○○并按要求粘贴血袋条型码。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并由二人在输血登记本双签全名。晚间可由护士与值班医生一起核对并双签名。

(5)输血时,双人核对床头卡、脑带、血液配血单、血袋。有疑问停止操作,应再次查对,查对无误才能执行,对输血不良反应及时认真处理,并记录,保证安全。

4、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前饮食卡,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2)发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查对一次。 5、手术病人查对制度

(1)手术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2)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应查对病人的病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的标记、麻醉方式、术前术中用药、配血报告、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病历资料及术前准备执行情况。

(3)患者在进人手术间前,手术、巡回护士再次进行核对。患者在麻醉开始前,手术巡回护士与手术医生、麻醉师进行核对并签名。患者在皮肤切开之前,手术巡回护士与手术医生、麻醉师再次核对并签名。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器械数、术中添加物品并精确登记,做到双登双签。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

(5)手术取下的标本,要在绩合前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报告单送检。

(6)患者出手术室前,手术巡回护士与手术医生、麻醉师进行核对并签名。 (7)患者返回病房时,应与病房护士作好相应交接,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签字。交接内容:病区、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麻醇方式、手术部位、术后诊断、手术名称、术中用药治疗、皮肤完整性及各种引流管道放置情况等。

6、消毒供应中心查对制度

(1)回收时,认真查对器械和物品名称、数量、规格、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2)配置各种消毒液、清洗液时,认真查对原液品名、规格、有效浓度、配置方法、注意事项等。

(3)包装时,必须双人检查、核对包内器械和物品的数量、规格、性能、清洁度及化学指示卡等;检查包装材料的清洁度、完整性及合理性;必须双人检查、核对包外化学指示标签填写是否正确完整,检查包的体积(30*30*50cm)、重(器械包<7kg激料包(Skg)、严密性是否符合要求。标签信息包括物品名称、科室、锅号、锅次、操作员、包装者、核对人、灭菌日期、失效日期。

(4)装锅前:查打印装置,压力表,灭菌锅内室,密封圈,柜门锁扣,水、电、汽是否符合要求等操作者装载方法、灭菌方式是否合格符合要求。

装锅后:查压力、温度、时间。

下锅时:查有无湿包、破损包,查灭菌包外标签、PCD指示卡变色是否合格。 (5)发放无菌物品时,认真查对包的名称、数量、灭菌日期、有效期、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情况以及外包装的清洁度、完整性、严密性是否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再登记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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