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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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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是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依据铁道部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规则、标准及设计文件和工程监理合同,协助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安全、环保等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使工程项目全面实现优质、高效、安全的目标。

本次工程监理范围为**厂内铁路系统技改专用线的通信及其相关工程,具体工程施工监理细则制定如下:

1. 质量监理

1.1 工程施工应符合的规定:

1)《铁路通信设计规范》(TB10006-2005、J451-2005);

2)《铁路通信施工规范》(TB10205-99);

3)《铁路光缆PDH通信工程施工规范》(TBJ79—2001);

4)《铁路通信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TB10418-2003、J288-2004);

5) 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

1.2 工程设计阶段:

1) 熟悉工程项目鉴定、审批有关文件、图纸及资料;

2) 熟悉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有关文件、图纸、资料;

3) 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及现场定测、并提出监理意见。

1.3 工程开工阶段:

1)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2) 单位工程开工前7~10天,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提交“开工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在两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开工报告”移送建设单位审批;

3) “开工报告”应附以下资料:

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安全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质量创优规划等;

②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③施工人员到达现场及培训、考试情况;

④各种施工协议(与相关单位的施工配合、安全协议等)。

⑤对本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的型号、数量。

⑥对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环境保护措施。

⑦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规划。

1.4 工程施工阶段:

1) 工程施工必须严格遵循铁道部有关规程、规范、规则、细则、技术标准及安全规章制度,实行全面、全过程的监理、控制。

2) 工程所用主要器材、设备必须具备“三证”(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否则不许使用。监理工程师参加主要器材、设备的开箱(盘)检验工作。

3) 电缆线路、地线等隐蔽工程施工,必须经监理工程师亲自检查、签认。

4) 施工中监理员随工程进度跟踪检查,监理工程师随时抽检,确保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之中。

5) 上道工序完成后,不经监理工程师检验,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6) 对重点、难点工程派人驻点监理,对关键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7) 对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承包单位返工处理,对重大质量问题召开专题分析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必须时邀请建设单位参加处理。

8)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组织实施,达到高标准、高质量、

建成本工程的目标。

2. 进度监理

2.1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

1) 施工进度计划要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施工方案与进度应有科学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2) 施工方案应具有可行性和合理性,并能保证施工进度目标。

3) 施工措施应具体可行。

2.2 进度控制:

1) 建立完整的监理日志,如实记载每日的施工工作量及影响工程进度的原因。

2) 审核施工单位每月提报的施工月报。

3) 对工程施工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产生偏差时,应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建议,调整施工方案,采取相应措施。

4)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

5) 每月将工程情况以“监理月报”书面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3. 投资监理

3.1 设计变更:

1)监理工程师应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办法》参加办理各项变更设计;

2)认真参与变更设计,严格核实增减工程数量,并签署监理意见;

3)变更设计必须会同设计、施工、建设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协商。因变更设计而产生的工程数量增减,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3.2 验工计价:

1)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施工单位的季度验工计价报表及完成工程数量进行审核签认;

2)验工计价报表提交监理工程师审签,必须保证监理工程师最少有3天的审核时间;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①没有开工报告,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而擅自开工的;

②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的工序,没有报验或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而擅自进行的隐蔽工程;

③未按“验标”进行质量评定或质量不合格、资料不全的项目;

④设备、器材无出厂合格证或缺少应有的实验、鉴定资料者;

⑤工程质量不合格,要求返工而未返工处理者;

⑥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质量事故返工的工程量;

⑦资质审查不合格或手续不全的分包施工的工程;

⑧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而擅自变更设计的工程。

4. 竣工验收

1) 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文件汇编》的规定编制竣工文件。各项工程完成后,按《铁路通信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质量评定,签署监理意见;

2) 参加竣工交接验收工作,并签署监理意见;

3) 工程完成后,向总监办公室提交监理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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