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小区清爽整洁,创造高效、安全、舒适、有序、尊贵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承诺:
1、所有装修材料统一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位置(业主办理装修许可证时物业公司告知),并及时清运。
2、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不能滞留小区公共场地,应及时装袋运至部门指定位置,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3、装修垃圾清运过程中确保公共楼道、电梯轿厢等公共场地清洁卫生。
4、清运装修垃圾时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否则,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5、切记将剩下的砂浆、水泥、石膏、磁粉、油漆等倒入下水管,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自行承担。
6、若业主有违约,物业公司可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收取违约金。
承诺人:
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