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认知
一、 编制财务报表的意义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对于改善企业外部有关方面的经济决策环境和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具体来说,财务报表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有利于投资决策和信贷决策
2. 有利于考核和衡量企业管理者的经营业绩
3. 有利于部门进行管理和宏观
二、 财务报表的分类
按编报期间不同,财务报表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按编报主体不同,财务报表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三、 财务报表编制的基本要求
(一) 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企业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 采用正确的会计基础
除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外,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编制其他财务报表。
(三) 至少按年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应当至少按年编制财务报表。年度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的,应当披露年度财务报表的涵盖期间、短于一年的原因,以及报表数据不具可比性的事实。
(四) 项目列报遵守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是指在合理预期下,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做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具有重要性。
(五) 保持各个会计期间财务报表项目列报的一致性
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除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或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外,不得随意变更。
(六) 各项目之间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
财务报表中的资产项目和负债项目的金额、收入项目和费用项目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项目和损失项目的金额不得相互抵销,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 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当期财务报表的列报,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个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以及与理解当期财务报表相关的说明,但其他会计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 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披露编报企业的名称等重要信息
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的显著位置(如表首)至少披露下列各项信息:
(1) 编报企业的名称。
(2) 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
(3) 人民币金额单位。
(4) 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标明。
四、 财务报表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在编制财务报表前,需要完成下列工作。
(1) 严格审核会计账簿的记录和有关资料。
(2) 进行全面财产清查、核实债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 按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结出有关会计账簿的余额和发生额,并核对各会计账簿之间的余额。
(4) 检查相关的会计核算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
(5) 检查是否存在因会计差错、会计变更等原因需要调整前期或本期相关项目的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