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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责任书(项目部与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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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责任书

(项目部与班组)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有关法规,根据业主、总监办关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原则。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文明生产、标准化施工。对于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废渣要进行综合治理、集中处理;认真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科学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到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有措施、有检查、防微杜渐。把环境保护及水保建设纳入工程建设总目标,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施工环境。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

2、在正常施工前提下,采取措施预防周边植被的破坏及河流的污染,水土流失。施工完成后,应尽量恢复原貌;施工现场垃圾、弃渣应及时清理出现场,运至规定地点,集中处理现场道路应注意防尘,需要时,应洒水并清扫干净。

3、袋装水泥、粉煤灰、速凝剂等易飞扬的细颗粒粉体材料,应库内存放。运输上述材料时应采取加盖措施或罐体专用运输车,防止沿途遗撒、扬尘。卸运时,应采取措施,尽量防止扬尘。

4、弃土石方应在指定的弃土场,不得随意的乱弃乱倒或超出划定范围。

5、应严格遵守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植被应注意保护。

6、必须保持施工现场、驻地、办公区域等场所的干净整洁,将垃圾清理到垃圾池,不得乱扔乱倒。

7、在施工期间应提高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做到工完场清,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遗失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等,以防其产生有害气体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8、施工过程中生活中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沉淀池、化粪池等方法集中处理,不得将污水或废水直接排出,造成对环境、河道水质的污染。

甲方:贵州大通毕龙高速T3合同段 乙方: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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