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来源:华佗小知识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安5-4

工程名称 设施移交单位 ××花苑三期工程3号楼 ××建筑机械服务销售中心 总包单位 ××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设施接受单位 ××花苑三期3号楼项目部 移交部位或设施 基础、地下一层落地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交接验收 移交单位意见: 基础及地下一层落地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搭设完成,符合JGJ130-200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经本接受单位验收意见: 经项目部安全科验收基本符合要求 同意接收 公司技术验收合格提请交接验收 移交单位安全员 移交单位负责人 移 交 日 期 总包单位意见: 使用部门和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持脚手架及防护设施、设备的完好。发现异常应向承包单位和项目部安全科反映,及时修复,消除隐患 同意使用 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 ××× ××××年××月××日 接受单位安全员 接受单位负责人 接 受 日 期 ×××、××× ××× ××××年××月××日 注: 1.凡施工中甲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由乙单位在施工中使用时,或由乙单位委托甲单位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提供的设备时,必须办理交接验收记录。 2.移交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必须符合防护标准规定的要求。接收单位在验收合格接受后,施工中必须保持安全设施或设备的完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