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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十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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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师德十不准

一、不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准以任何名目乱收费;

三、不准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

四、不准在校外兼职兼课;

五、不准私自办班、有偿补课;

六、不准违规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七、不准让学生或家长给自己办私事;

八、不准收取学生或家长馈赠的礼金或礼品;

九、不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

十、 不准从事对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有不良影响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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