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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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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制,镇委、镇的主要负责人都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镇其他领导对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实行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镇三套班子和副科领导每人至少联系一家以上重点单位。

三、有联系重点单位的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到所联系的单位和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和督促。

四、要深入了解所联系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工作微法、存在困难及工作意见、建议主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的调处。

五、要指导重点单位加强宜传教育、建章立制、隐患整治和标准建设等工作。

六、年底对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联系人职责情况进行考评,并把考评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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