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3-11-08
总 则
一、为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创建省优质工程暂行管理办法》(闽建建〔2007〕2号)、《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及泉州市建设局《泉州市建筑工程奖优罚劣暂行规定(试行)》精神,制定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优质工程)评审规定。
二、 市优质工程奖是泉州市设立的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获得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称市优质工程。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三、 市优质工程由主承建单位申报,市住建局委托市质量安全协会每年组织核验一次,核验结果由市质量安全协会汇总报市住建局核查、评审、确认并公布。
四、 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有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结构施工质量的现场抽查记录,以验证其验收资料的准确性;应有对抽查的项目是否发现存在重大结构或严重质量缺陷问题的记载;应有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
创建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 应有监理单位对该工程的工程结构质量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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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建市优质工程项目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过程抽查评价(高层、超高层、规模较大工程及结构较复杂的工程可分段评价,原则上不超过二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创优过程检查情况作为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参考内容之一。
申报条件
五、 申报市优质工程的工程项目,应为创优计划报备的、
符合建设程序的、经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达到本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的新建和扩建工程(具有生产能力的,建设规模详见附表1)。
六、 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且无结构隐患和明显的使用功能缺陷。
七、 申报市优质工程评选的工程应当创建市级文明工地。 八、 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整体工程质量应符合(附表2)的要求,专业工程由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或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优良工程。
九、 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节能技术产品的应用,注重原材料、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及功能效果测试。采用性能优良的材料和设备,或经各方确认的样板材料。在进入装饰装修阶段应建立样板工程制度,并提供样板工程先行施工及验收记录和音像材料。
十、 申报市优质工程的项目,应根据工程特点,按照工程部位、系统进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项目的评价。评价标准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和本省相关规定执行。市政、园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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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和专业工程按其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评定。评价情况应与实物质量相符,不得闭门造车、弄虚作假。
十一、 单体住宅、带商场的住宅、商务写字楼及公共建筑等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完成的基本要求(涉及变更和审图的,应按规定办理;安装工程功能应完整,不得随意甩漏项): (一)单体住宅工程室内初装饰装修应按图(经图审合格的图纸)施工全部到位。
(二)带商场的单体住宅工程,其住宅部份建筑面积原则上应占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商场部份的装修应按图施工全部到位,且已交工验收,若有设计变更的,应出具按规定的变更证明。 (三)商务写字楼工程应按图全部施工到位,且已交工验收,室外装饰装修全部到位,室内装饰装修达建筑总面积的60%及其以上,其中电梯前室、疏散通道、楼梯间和卫生间的装饰装修应完成,消防通过验收。
十二、 申报市优质工程的主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主承建单位:
(一)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电气设备的安装;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承担了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和园林工程中,承担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承担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饰装修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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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两家以上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工程,并签订有联合承包合同,可以联合申报市优质工程。住宅小区或小区组团如果由多家施工企业共同完成,应由完成工作量(按建筑面积计)最多的企业申报。
参建单位:
一项工程允许有2—3家施工企业申请作为市优质工程评选的主要参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总承包企业签订了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20%以上。
(三)完成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优良等级。
申报程序
十三、 拟申报市优质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地基基础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填写《泉州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备案登记表》(附件6),报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和市质量安全协会备案。
十四、 已创优备案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申报单位填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详见附件5)报送市质量安全协会。住宅小区由总承包企业或工程的主承建企业申报,交通工程中的公路项目由项目法人组织申报,申报的工程(非专业工程)由各县(区、市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专业工程必须由行业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审核后推荐。
申报市优质工程的主要参建单位,由主承建单位一同申报。 十五、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一)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申报资料总目录(详见附表3 )并注明各类资料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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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市质量安全协会秘书处依据本办法对所有申报工程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告知申报单位。
工程核验
十七、 市质量安全协会于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专家现场核验,并将核验结果汇总上报市住建局。
现场核验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确定,市质量安全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若干核验小组(或专业小组),每个核验小组设小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专业应搭配合理。
核验小组的成员,原则上采取定期轮换制和项目回避制度,核验组成员不得对所咨询的工程进行核验。
十八、 工程核验程序: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单位、建设监理单位、用户代表、县(区、市)工程质协、工程所在地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意见,分析用户及相关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满意程度,申报单位有关人员应回避。
(二)申报单位简要介绍工程质量特点、难点以及质量保证的措施,并提供图像(10-20张)幻灯片光盘(应突出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实际质量控制情况)。
(三) 核验组实地核验工程的观感质量,并进行实测实量。凡是核验组要求查看或抽测的工程部位,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现场应提供必要的实测仪器设备。
(四)查阅有关工程技术、质量保证资料;按照有关规定是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获奖情况应有获奖证书原件。
(五)特色工程等加分规定(详见附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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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核验采取量化评分办法。凡经核验组核验的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均达88分以上的工程,其核验结果计分及权重值分配如下:
1、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核验得分P1=(A1+B1+C1+D1),其中: A1为由核验组核验评价得分权重值30%的分值;B1为县(区、市)质量监督站评价核查得分权重值50%的分值;C1为监理单位评价得分权重值20%的分值; D1为特色工程等加分。 2、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核验得分P2=(A2+B2+C2+D2), 其中: A2为由核验组核验评价得分权重值85%的分值; B2为县(区、市)质量监督站评价核查得分权重值10%的分值; C2为监理单位评价得分权重值5%的分值; D2为特色工程等加分。 (七)核验小组内部评议,提出书面核验情况材料并向市优质工程专家评审组报告。
组织评审
十九、 市住建局接到市质量安全协会汇总上报的核验情况后,可组织专家抽查核查。
二十、 市住建局成立市优质工程评审组,组长由市住建局分管副担任,成员由市住建局有关科、站负责人和总工办、市质量安全协会专家组成(13-19人)。市优质工程评审程序如下:
(一) 听取现场核验情况和抽查核查情况汇报; (二) 市优质工程评审组审阅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 (三) 市优质工程评审组评议;
(四) 进行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当场统计、公布。 (五) 讨论确定推荐上报参评省优质工程项目名单。 市优质工程评审组邀请驻市建设系统监察室到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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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市优质工程评审组成员不得委派代表出席。评选的工程应获得到会评审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票方为评审通过。
二十一、 公示。市优质工程评审组评审通过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十二、 公布表彰。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但经复查不影响评审结果的项目,市住建局予以确认并公布表彰。
纪律和奖励
二十三、 申报市优质工程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客送礼,不得干扰现场核验和评审的正常工作。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申报和获奖资格。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或隐瞒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停止该企业三年申报市优质工程的资格。
二十四、 现场核验和评审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坚持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收受申报单位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十五、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市优质工程奖杯和奖状证书。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六、 对荣获市优质工程的单位,颁发市优质工程奖杯、奖状证书。
附 则
二十七、 不列入评选范围的工程:
(一)曾申报市优质工程,但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二)军事工程及保密工程;
(三)因质量问题被部、省、市处罚或记入不良记录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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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质量问题存在群体投诉造成恶劣影响的工程; (五)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第3.4.4条规定的,不进行优良评价;
(六)违反国家等其他不宜评审的工程。
二十八、 对获市优质工程称号的工程,若发现有影响结构安全的工程质量问题,市质量安全协会有权提请批准机关撤消该工程获奖称号的决定。
二十九、 本规定授权市质量安全协会解释。 三十、 本规定施行时,以前的评优规定同时废止。
附表1: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规模 附表2: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项目整体质量标准 附表3:申报资料总目录表 附表4:特色工程等加分规定
附表5: 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附表6:泉州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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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
工程项目应具备的规模 序号 项 目 计 算 单 位 规 模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工业建设项目中,只评选工业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指工业建设项目中直接发挥关键性功能和作用的那一部分工程) 1 2 3 4 5 钢铁、化学、石油化工工业建设总投资 万元 项目 煤炭、机械、建材工业、轻工业、总投资 万元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项目 总投资 万元 电力工业建水电站 设项目 变电站 火电厂 单机容量 MW 总装机容量MW 电压等级KV 1500万元以上 800万元以上 3000万元以上 135 MW以上 10 MW以上 110KV以上 工业建设项目规模也可按项目投产后的年产量计算,参照“鲁班奖”评选办法。 (详见附表1-1) (二)交通工程(包括水运、公路、铁路) 1 水运工程和修造船厂工程 2 3 总万元 长高速公路 公里 长一级或二级公路 公里 全连拱隧道 米 公路 全双洞或单洞隧道 米 全特大桥 米 大型互通立交或大型交通投工程建设项目 万元 投编组站、车站 万元 全线路综合工程 公里 铁路 长双线隧道 公里 长单线隧道 公里 投资 5000万元以上 度 10公里以上 度 10公里以上 长 250米以上 长 500米以上 长 250 米以上或主跨80米 资 2500万元以上 资 2500万元以上 长 25公里以上 度 1公里以上 度 1公里以上 - 9 -
桥梁工程 桥米 投万元 长 800米以上 资 2500万元以上 (三)水利工程 1 2 1 2 3 4 5 6 7 8 9 1 2 水库的主体工程 围垦、堤岸主体工程 总库容量 万立2500万立方米以上 方米 投资 5000万元以上 万元 单体建筑面m2 投资规万元 投资规万元 建筑面m2 建筑面m2 日供万吨 日处理能万吨 长米 投万元 建筑万m2 建筑m2 面面积 3000㎡以上 模 2000万元以上 模 2000万元以上 积 2500㎡以上 积 500㎡以上 水 2万吨以上 力 2万吨以上 度 100 米以上 (至少4车道) 资 2000万元以上 (四)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公共建筑 城市立交桥 城市道路 园林建筑工程用地1.5万m2 仿古建筑仿建或重建工程 水厂 污水处理厂 城市跨河桥 其它市政工程 (五)住宅工程 住宅小区或组团 单体住宅 积 3万㎡以上 积 2000㎡以上 (六)装饰装修工程 1 单独发包合同段 建筑m2或 投万元 面积 2000㎡以上或 200万元以上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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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
工程项目整体质量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整体质量标准 所有单位工程必须100%合格,且单位工程的优良品率达60%及以上(通信工程的优良率须达80%及以上),如系单位工程,则应符合本条第(三)款相应的规定。 按相应专业评优标准,符合优良等级的工程。 单位工程各分部工程必须100%合格,工程结构质量综合评价、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验收(由评价机构评价)得分均应达到88分以上。 城市桥梁的、道路各工序、部位必须100%合格,部位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9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且综合评分应达到90分及其以上。 (一) 工业建设项目 (二) 交通、水利工程 1.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和市(三) 政、园林、装饰2.城市桥梁、道路 3.水厂(不含取水)水厂(不含取水部份)和污水处理厂的和污水处理厂的主体主体工程质量应分别达到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相应的优良等级条款规定。 装修工工程 程 4.园林工程和古建筑工园林工程和古建筑工程应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的优良等级。 程 5、装饰装修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应达到相应质量标准的优良等级。 单体住宅工程的质量标准同本条第(三)款第1点公共建筑单位工程。 (四) 单体住宅工程 - 11 -
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单位工程质量必须100%合格,且总体质量水平均匀,房建单位工程优良品率达80%及其以上,并有10%•及其以上的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含)的单体住宅工程达到单体住宅工程申报条件,同时室外工程必须有一个及其以上的(五) 住宅小区(或组团)工程项目 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优良等级; 2、按规划部门批准的条件; 3、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均应建成。 4、申报《刺桐杯》奖住宅小区工程应有一定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节约能耗,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附表3:
申报资料总目录表
序号 申报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创优计划书 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申报表 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简介 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报告复印件 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复印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附地基及桩基工程、工程结构综合评价、建筑节能专份数 2份 2份 2份 各1份 1份 1份 各1份 1 2 3 4 5 6 7 8 项验收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施工自评情况 监理单位对工程结构质量综合及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评价结果 各1份 12
9 10 11 评价机构对工程质量优良评价报告或专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优良工程认可证明 评为市级优质工程证件复印件或设区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工程结构综合评价、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核查优1份 各1份 工程立面彩照5张(不同角度的全貌,主立面2张), 工程施工与安装过程的彩照5-7张 1套 12 创建建筑安全文明工地考评情况 13 获奖证书复印件 图像(10-20张)幻灯片光盘,图像主要内容:1.质;2.14 量特点或亮点(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图像)图像附简单文字说明。 1份 1份 2盘 13
附表4:
特色工程等加分规定
序号 获奖项目 获得部、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工程加分 加分规定 一等奖 加3分 二等奖 加2分 没有分等级的 每获一项 水平达到国内三等奖 加1分 加2分 加0.5分; 不大于3分 加2分 加1分 加2分 加1分 加0.5分 累计加分1 获得部、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使用节能、节地、环保等先进技术获得部、省级奖的工程 使用节能、节地、环保等先进技术获得部、省级奖的工程加分 2 获得部、省级科技示范领先 获得部、省级科工程加分 水平达到国内技示范工程或使先进 用先进施工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并通过验收的工使用先进施工技术并领先 程。 通过验收的工程加分 水平达到国内先进 获全国表彰 3 QC小组活动成果获奖加分 获省级一等奖 加0.3分 获省级二等奖 加0.2分 获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环境体加1分 4 申报企业获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通过的 系、环境体系认证通过的加分 获质量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或环境体加0.7分 14
系认证通过的 获质量体系认证通过的 5 获市级文明工地奖加分 加0.5分 加0.5分 以上加分规定若在一个工程项目中同时出现时,可累及加分,最高不注 超过3分。 附表5:
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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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建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及填表说明
1、凡申报泉州市“刺桐杯”优质工程项目,都要如实地填写此表。
2、项目名称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必须填写详细。建设性质栏填写新建、扩建工程。
3、申报理由: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工程予以说明。
4、勘察设计主要优缺点栏,填写内容要突出特点,•如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和设计中所采用的新结构、新技术、新工艺的具体内容以及主要优缺点。
5、施工主要优缺点栏,•要突出填写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组织措施和所采用的先进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的具体内容以及存在的缺点。
6、主要经济效益栏,填写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达到设计能力、投资回收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7、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结果栏,填写优良和合格。
8、每个项目按申报材料要求附工程彩色及黑白照片各一套(不需每表附一套)。
9、工业建设项目及专业建设项目在填表时,•其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情况及分部或部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情况,这两张表不适合时,可自行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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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申报材料应附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评价及工程结构综合评价、单位工程综合评价情况;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巡查情况评价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对评价抽查情况。
11、申报材料应附“文明工地达标考评”情况。 12、申报材料应附消防专项验收报告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3、音像材料、VCD光盘一盘。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开工时间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报备时间 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设计规模及主要工程量 文明工地达标考评情况 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评价情况 市质量安全协会对工程质量评价抽查情况 工程结构质量综合单位工评价(或评定)情况 程质量评价情况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或评定)情况 自评得分 分 监理评价得分 分 自评得分 分 监理评价得分 分 评价机构评价(或专业质监部门)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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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优计划书编号 建设性质 施工许可证号 组织验收单位 竣工决算 分 分 分 分 分 工 程 质 量 评定情 况 验收评定的单位工程 个数(个) 数 量 面积(m2) 按个数(%) 百分比 按面积(%) 合 格 率 优 良 率 18
申 报 理 由 施 工 主 要 优 缺 点 主 要 经 济 效 益 勘 察 设 计 主 要 优 缺 点 单位名称(全称) 通讯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邮编 项目负责人 19
建设 勘察设计 施工 监理 项目经理 总监 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情况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情况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量 单位 工 程 质 量 合格率 优良率 监理验收结果 (二)分部或部位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情况 分部或部位工程名称 工程质量 合格率 优良率 序号 工程量 单位 监理验收结果 20
注:表中单位系指个数、吨、台、米或立方米等。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巡查情况评价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检查部位 工程质量及资料巡查情况评价: 施工单位签认: (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工程类别 结构质式 21
使用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签认: (签章) 建设单位签认: (签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22
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意见: (或专业公司的主管单位(或专业协会)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质量安全协会公示及推荐意见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泉州市住建局抽查核查意见 签名(公章): 年 月 日 泉州市优质工程评审专家评审组意见 专家评审组组长:
年 月 日 23
附件6
泉州市优质工程创建活动
登记表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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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申报时间:
泉 州 市 住 建 局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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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六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市住建局、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各一份。
2、申报单位应提供创建市优质工程计划书四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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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基 本 情 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质式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施工许可证 编 号 支 付 方 式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创优工程增加费用总额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总承包 单位 监理单位 参建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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