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州中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准带水果刀等利器、凶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寝室等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不得起哄、推拉、严防挤压等事故发生。
六、新生入学后,如有特殊病史、特异体质,必须告诉班主任,不得隐瞒。 七、建议家长为子女办理意外保险。
八、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九、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十、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班主任,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十一、按时到校、离校,提倡家长接送,禁止骑车上下学,路上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二、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十三、提高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零食的规定。
十四、体育、实验等课,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五、在高处擦教室窗户玻璃、电风扇、日光灯、多媒体投影仪时注意安全。 十六、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进校。 十七、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十八、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来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老师请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识人离开学校,不准私自外出游泳、洗冷水澡。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二十、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桃州中学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