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招聘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
1、以公司发展规划为前提,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人员发展规划及招聘计划。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特点,制定应聘者基本条件要求。
2、 试用期过程中严格考核,保证新进员工的最终素质与岗位匹配,如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流程
1、提交需求:各部门根据用人需求情况,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填写《人员需求表》,制订招聘条件,并逐级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
2、选择招聘渠道:互联网招聘、刊登报纸广告、人才市场、内部员工推荐。 3、初步筛选: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审核后交需用人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在两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初试人员,填写《初试通知》连同应聘人员资料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面试。
4、面试前应聘人员首先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及应聘人员资料交面试主持者面试时使用,面试结束后交办公室保管。
5、面试:普通员工的面试一般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负责;主管的面试一般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负责,面试通过后再报总经理面试;经理级以上人员的面试,一般由总经理面试。
6、面试合格人员由办公室办理录用手续。 四、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特殊情况需缩短或延长试用期的,必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录用员工。 六、本制度自2014年1月2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