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港口码头风险点危险源专项排查通知
各港口经营企业:
根据《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港口码头风险点危险源专项排查的通知》(江交港航[2017]76号)文件的要求,由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江门市港口船东协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港口码头风险点危险源专项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排查时间: 2017年10月9日至10月31日。
二、 排查内容:参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等级划分》标准(港口部分)进行现场排查。
三、 请各企业选派1至2名熟悉本企业情况的人员配合排查小组开展工作,准备好营业执照、港口经营许可证、起重设备检测报告、码头竣工验收资料或评估报告等资料。
四、 为加快排查进度,请各港口企业提前做好自评工作,须于10月8日前填好《港口安全生产风险源等级评定表》(6-53表必填;有起重设备的每台机械对应填写一份6-59表),表格填写后需盖章,待排查小组来时现场提交。
五、通知文件及表格请登录广东省港口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gdport.gov.cn,在“政企互动”的“文件通知信息”下载。或登录港航公共邮箱(xhghfj6396263@163.com,密码6396263)的文件中心下载。
六、请把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名单,手机号码;于10月8日前通过微信群、电话或
传真报送给港航管理股。
联系人:黎子钊,6396263;梁谊君,6396266
传真:6396200
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港航管理股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