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 ‘l ’ | Bj ‘ ,- ‘。 氆璇 夯 臻 绦 安献宥公报 201 1 筇1 ; 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 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olo ̄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同意,现转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年十一月八日 安全监管总局、、质检总局、 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 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安全监管总局质检总局 工商总局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06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公布施行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 门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 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管理 和监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 为,促进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 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烟花爆竹 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形成烟 花爆竹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烟花爆竹事故 明显减少。 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围绕加强烟花 爆竹安全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全 国烟花爆竹事故大幅度下降,但在一些地 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 爆竹等行为仍屡禁不止,事故时有发生, 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深 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 二、加强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从严把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准 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精神,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有效 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出如下 意见: 一入关。科学制定烟花爆竹产业发展规划, 严格烟花爆竹行业准入条件,合理控制生 产企业数量。积极推动企业按照国家有关 、总体要求 标准规范进行安全改造,淘汰落后生产工 艺、技术和装备。严格把好安全生产许可 关,对不符合当地烟花爆竹产业发展规划 和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的,一律不 予许可。到“十二五”末,全国烟花爆竹 深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 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坚持 “安伞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 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郡 一 6一 《安徽省公报》2011年第l号 生产企业数量比“十一五”末减少20%。 (二)严格控制礼花弹等高危产品生 产。开展礼花弹类产品专项治理,严格礼 花弹等高危产品的安全生产标准和生产条 件,严格控制礼花弹生产企业数量,禁止 生产药物敏感度高、药量大、燃放无固定 轨迹等危险性大的产品,淘汰对环境污染 严重的产品。建立礼花弹生产企业国家备 案公示和统一产品标识登记管理制度,对 礼花弹生产、销售、运输、燃放和进出口 全过程实行严格管控。礼花弹等A级产品 由生产企业直接向经机关批准燃放的 单位销售或供出口。 (三)加强烟花爆竹药物和半成品安 全监管。严格管理黑火药、烟火药、引火 线的生产、销售和运输,黑火药、引火线 原则上不得跨省际长距离运输。禁止销 售、购买烟火药和含药的烟花爆竹半成 品,严禁使用退役双(多)基发射药或 直接使用退役单基发射药生产烟花爆竹。 依法将氯酸钾纳人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监管 范围,严格销售、购买和使用流向登记, 严禁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 (四)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和 包装标识管理。质检部门要会同安全监 管、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修订有关 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科学进行产品分类、 分级,从严规定产品种类、规格、药量等 重要安全技术指标,取消个人燃放的小礼 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 等危险性大的产品品种。产品包装必须对 药量、等级、生产日期、燃放要求等做出 完整清晰的标志。 (五)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 查。质检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 督抽查工作,对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 的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 认真整改,限期复查,并及时将抽查不合 格产品和企业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做 好不合格产品和相关生产企业的处理 工作。 三、规范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合理 布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对从事 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的企业和经营者,必 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 许可证后,才能核发营业执照。对已被取 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经营者,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取消许可证后5个工 作13内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撤销登记注册或吊销营业执 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 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完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制度。 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生产 和批发企业在买卖烟花爆竹时必须签订书 面购销合同,并认真查验相关资质,严禁 销售、购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烟花 爆竹生产企业不得从其他生产经营企业购 买烟花爆竹产品后出售或加贴本企业的标 识进行销售。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 不得销售礼花弹等A级产品。 (三)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 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有关要 求,建立完善购买、销售登记制度, 登记 记录至少要保存两年备查。加快建立全国 统一的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对礼 花弹的生产、销售、运输、燃放、进出口 流向实施有效监管,并逐步实现对所有烟 花爆竹产品和黑火药、引火线以及重要危 险性原材料流向的信 息化监管。 四、加强运输和出口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管 理制度。凡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必须持 一37— 《安徽省公报》2011年第1号 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达地 县级机关在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 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 许可证》时,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程序、时限、条件等,严格审查托运人提 交的材料,查验供货单位从事烟花爆竹生 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 要加强对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充分利用 新闻媒体、中小学校教育等手段广泛宣传 有关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燃放常 产、经营的资质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 不得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道路运输烟花爆竹 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运输 行为。 (二)加强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和相关 人员管理。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 符合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加 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实 行运输全过程监控。承运人、运输车辆及 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门 核发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交通运输部 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 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 (三)加强对烟花爆竹出口安全管 理。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出口运输港口烟 花爆竹装运、临时存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和船舶适装审核。质检、海关部门加强出 口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检验、装箱监督和 通关查验。商务部门配合相关执法部i'-l/Jn 强烟花爆竹出口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 理,对经执法部门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罚。 五、加强燃放环节的安全管理 (一)完善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分级管 理制度。门要制定大型焰火燃放活 动分级管理办法,依法加强燃放活动的安 全管理,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 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 格,并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安全保卫、消防 救援和警戒工作。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所需 烟花爆竹的临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规 定,并尽量缩短存放时间。对违规燃放 一38一 识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健全完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 花爆竹工作机制。各级、安全监管、 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在同级人 民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机 制,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开展执法 检查。烟花爆竹传统产区和问题突出地区 的县、乡两级,要进一步加强对 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以下简称“打 非”)工作的组织领导,由主要领导 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牵头,始终保持高 压态势,组织开展“打非”行动,并向 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 制度。 (二)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 违法行为。对组织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 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的单位 或者个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出的非法 生产经营窝点,要依法予以取缔,并追根 溯源,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材料供应和产 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对因“打非”工作 职责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引发事故的, 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地区要 研究制订相关,鼓励烟花爆竹产业集 约化发展,支持经济落后地区配备爆炸物 品探测仪等必要装备,强化“打非” 能力。 七、切实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监 《安徽省公报》201 1年第1弓 督责任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期分析、通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研 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 究协调解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三!=作的重要 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安 事项,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和专项整 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 治。各地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工作 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 机制,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 度,加大安全投入,建设完善安全防护屏 燃放的特点和规律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 障、防雷防火防静电等重要安全设施,持 查。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和自律作 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 用,引导烟花爆竹行业健康、安全发展。 各类隐患。严禁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 (三)严肃查处各类烟花爆竹事故。 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严禁分包转包企业 凡是发生人员伤亡责任事故的烟花爆竹生 或生产线,严禁使用童工和学生,强化危 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消 险生产工序持证上岗制度,杜绝“一证多 除隐患,经当地安全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 厂”和擅自以转包、倒卖、出租等形式非 才能恢复生产经营。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 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规行为。 以上责任事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二)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 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重新审查安全生 立由安全监管总局牵头,、质检、工 产条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 商、交通运输、商务、海关等部门参加的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安徽省任免通知 皖政人字[2010]35号(2010年12月13日) △汪炳瑜任省林业厅巡视员,免去其省林 △许崇信任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业厅副职务; 委员会主任; △齐新任省林业厅副(试用期一年); △免去桂建平的省国有资产监督 △蒋兆晴任省参事室副主任(试 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用期一年)。 △车敦安任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皖政人字[2010]38号(2010年12月13日) △免去张苏洲的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潘祖华任省档案局(省档案馆) 职务; (馆长); △温振超任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 △免去李学香的省档案局(省档案馆) △孙丽芳任省宗教事务局; (馆长)职务; △免去黄荣华的省宗教事务局职务。 △王凤宝任省地质矿产勘查局副巡视员。 皖政人字[201O]36号(2010年12月13日) 皖政人字[2010]39号(2010年12月l3日) △钱晓康任省统计局; △张苏洲任安徽广播电视台台长、总 △免去汪景宁的省统计局职务; 编辑; △陈书华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 △赵红梅任安徽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名列李长在之后)。 △邹晓利任安徽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 皖政人字[2010]37号(2010年l2月13日) 期一年)。 一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