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物品清点查对制度
1、 所有手术均应清点物品,并记录。清点时 机:
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缝 皮后。清点物品包括手术所用全部器械、敷料(包括 小鱼、花生米、棉片、纱布、纱垫、纱条) 、缝针、线 轴;血管吻合术应增点血管针、血管夹;心脏手术应 增点阻断管,排气针头,灌注针头、血管钳等。
2、手术开始前, 必须将手术间的其他纱布等物品 清
理干净,并拿出;手术开始,巡回护士即时将手术 前的垃圾清理出手术室,清理彻底。
3、清点时两人必须确实看清物品 (实物),唱点。 如
有疑点应马上重点, 应特别注意刀片、 螺钉、螺帽, 及各种进腔物品的完整性。
4、手术台上的物品不得在手术未完成前随意挪
用,掉落台下的物品应及时捡起,放在固定的地方, 不可在
手术未完成前移出。包括切下来的脏器
5、使用清点过的物品如发现异常(重叠、少带、 物品
不完整),应立即通报及时处理。 纱布不得随意剪 开,物品剪下来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6、手术过程中增减物品要及时清点并准确记录。 7、清点物品时, 发生意见分歧应立即请示由上级 做
出决定。
8、带学生、 进修生上台时, 必须由带教老师清点 核
对并负责。进修生单独上台时,巡回护士负全部责 任。
9、术中放在伤口内的纱布、 纱垫, 司械护士要提 示
医生共同记住。
10、缝针用后及时别在针板上或放在针盒内,断 针要
保存完整,正使用的针不应离开持针器,掉在地 上的缝针由巡回护士放入消毒盘内,手术结束后交由 司械护士带出手术间处理。
11、一例手术两次清点物品时要求:
⑴食管手术关膈肌,关胸时均应全部清点。
⑵双切口手术,一侧手术完后常规清点,做另一 侧重新清点。但前一侧用的纱布、纱垫要包好放于手 术间内,待手术全部结束后再处理。
⑶直肠癌根治术中肛门部用的器械、敷料、缝针 单独清点,待手术全部结束后再全部清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