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购置公事用车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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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现有公事用车二辆:一辆为2005年购置的春风日产蓝鸟轿车(桂G00000);另一辆为2008年购置的五菱鸿途面包车,车商标为(G11111).因为二辆车应用年限已久,近几年经常进厂大修,经维修厂判定,这二辆车症结部位都已轻微破坏,再无持续维修价值.如持续应用,不但维修费用大.并且安然隐患多.本着勤俭经费.进步工作效力的原则,特申请以二手车出售的方法对上述两辆车予以处置,并用途置后所得费用购置一辆全新的五菱宏光商务车(约6万元)作为我司公事用车,以保持我公司工作正常运转须要.
妥否?请批示!
宾客市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