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换货管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免除乙方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给予乙方退换货的服务。双方经过认真友好的协商,就退换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首批进货零风险换货,甲方给予首批进货三个月内100%换货期。 2. 乙方可以就本区域滞销产品(除首批货外后续进货超3个月以上销售 期)退货给甲方(退货限额在实际回款额的20%以内),甲方按发货价回收,但运费由乙方承担。
3. 乙方所有退货,必须事先书面申请并传真退货清单,得到甲方书面同 意后方可退货,乙方实际退货的品种和数量必须和申请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 促销产品或特价产品以及或双方另有约定不得退货的产品,乙方不得 退货。
5. 本协议作为“经销协议”的附件,必须和“经销协议”同时签署。共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的有效期及争议解决与“经销协议”相同。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