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室內裝修業變更登記申請書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3-3
申請 項目 變更公司名稱 登記證換發 變更公司地址 變更公司負責人 登記證遺失補發 增聘專業技術人員 登聯記絡範電公司負責人更名 變更登記範圍 解聘專業技術人員 圍 設計施工
廠商名稱 營業地址 統一編號 姓名 負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責人 戶籍地址 通訊地址 姓名 話 室內裝修登記證字號 內營室業字第 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專業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技術登記證字號 內營室技字第 號 人章 員 簽(簽名或蓋章) 專業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技術登記證字號 內營室技字第 號 人章 員 簽 (簽名或蓋章) 申 請 廠 商 印 鑑 室 內 裝 修 業 (務必蓋妥) 原聘增聘解聘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登記資格 設計施工 姓名 原聘增聘解聘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登記資格 設計施工 負 責 人 (務必蓋妥) 請寄至10556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建管組收
*申請登記證換發:
所需文件 1.申請書 2.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4.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正本及影本 5.原內政部核發之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正本 6.登記證規費2,000元
說明 蓋妥廠商及負責人之印鑑,並註記所有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資料,專業技術人員需簽名或蓋章。 影本請加蓋公司大小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公司請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如經濟部或臺北市、高雄市之公文及變更登記表)影本。 •商號請附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如商業登記抄本)影本。 •以上影本請加蓋公司大小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所有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其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請專業技術人員親自於影本中簽名或蓋章。 如以郵寄方式辦理請繳附郵政匯票,戶名: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