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全体教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为每月一次。各年级组根据实际情况可每2周安排一次。
2.教职工必须安排好工作,准时认真参加学习,凡请假一律以年级组备案为准。
3.学习时要认真做好记录,专心听,认真记,不在学习时间内安排其他工作,无特殊情况不接待来客和家长,不做与学习内容无关的事。
4.无故缺席、迟到者按学校相关规定扣除津贴。 5.办公室负责点名和随机抽查学习笔记,结果在校内通告,并做好考核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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