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目标及安全控制重点
安全目标: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无重大塌方事故;无等级火灾事故;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爆炸事故;无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安全控制重点:隧道工程施工用电、防火及防水、通风与防尘、隧道洞口浅埋偏压段、断层破碎带、突水、突泥、岩爆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是本工程的安全控制重点。
2、安全施工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
3、安全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安全质量部为安全保证职能部门,设专职安全工程师,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跟班作业,形成自上而下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领导小组以施工安全、人员安全、财产安全为工作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制度,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召开安全会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制定安全规划,搞好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组织机构详见图13-3-1,安全保证体系详见图13-3-2。 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安全评比制度、安全事故申报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其他安全管理制度、用电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及工区防洪、防火、防雷击的安全专项规定。
4.1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经理部将预留一定额度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对安全事故责任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将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部经理 资源保障部 安全质量部 工程技术部 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工程师及各施工队队长 茶子脚隧道进口工区 茶子脚隧道出口工区 路基工区 各作业队安全员 施工班组兼职安全检查员 图13-3-1 安全组织机构框图
4.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人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教育,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计划的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
4.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作业制度
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种作业的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
册应齐全。
4.4安全检查制度
4.4.1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定期检查日期和参加检查的人员。经理部每半月检查一次,作业班组每天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视工程情况而定。
中冶集团华冶资源马梧高速公路L2标段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责任制建设安全标准工地安全教育安全工作体系安全控制安全检查各级业务部门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作业规程安全检查员参建施工人员规范生产管理规范现场设施安全奖惩条例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上岗前安全教育规范施工作业规范生活环境定期检查专业检查日常 检查责任到人、奖罚兑现提高安全意识保证施工安全提高预测预防能力消除事故隐患各施工作业队的安全检查员及班组兼职安全检查员
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
4.4.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消项制度。
图13-3-2 安全保证体系 护措施。如果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处理合格后方可施工。
4.4.3安全检查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起来。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级管理者的经济利益挂钩,严明奖惩,保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制度真正落实。
4.5安全防护制度
在工程施工中,对安全有影响的重要环节,如隧道爆破前后,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购置、仓储、使用和运输等,在施工前要制定出具体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实施细则,并报请监理工程师代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开工前由工点安全负责人进行书面安全交底,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规则,关键工序技术人员、安全员应跟班作业,现场监督。
4.6安全评比制度
班组在班前要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4.7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7.1岗前培训、定期考核制度。提高机械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操作维修技能。
4.7.2定人、定机、定岗制度。保证机械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使各个环节责任明确,责任到人。
4.7.3岗位责任制度。使用机械必须坚持“两定三包”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保养;操作人员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4.7.4持证上岗制度。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发给机械操作合格证后方能上机操作。
4.7.5逐级鉴定设备管理合同制度。公司与项目部领导及设备主管、项目部与操作司机分别鉴定管理合同,并实行抵押金制度,奖优罚劣。
4.7.6交制度。交接内容有机械运转记录、完成任务和生产情况、设备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情况、备件、附件、工具情况等。
4.7.7安全检查制度。坚持安全教育,坚持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作业要及时制止,追查原因,及时整改,杜绝事故隐患,真正做到“安全第
一”。
4.8其他安全管理制度
4.8.1用电须知及电力架设、养护作业制度。 4.8.2风、水、管路安设及养护制度。 4.8.3有关乘坐车辆的安全专项规定。
4.8.4工区防洪、防火、防雷击的安全专项规定。 4.9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职工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严格按照(19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5、安全生产职责 5.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领导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令、法规及上级有关指令、规定,批准、颁发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规章制度。
领导安全教育、安全考核评比和安全奖惩工作,交流 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提高队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定期召开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例会,总结经验教训,找出主要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并付诸实施。
加强对安全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安监人员工作,使其有职有权履行职责。 审批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劳动安全工作业务活动经费计划。
主持、调查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对重大伤亡事故提出调查处理和结案意见,并报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
5.2项目总工程师
认真贯彻生产方针、、法规、标准和细则,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制度。
审查、批准技术文件、施工和措施方案;处理技术问题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
组织对干部、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队伍整体安全技术素质。 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主持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领导和组织、推广安全管理技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3安全环保部
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法规、法令和决定、决议。 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规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作业等重点工程时,结合实际、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
制定机械设备、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和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修制度。
组织定期车辆设备大检查和交通事故、设备、电力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机械设备提出安全装置设计、购置计划,并督促实施。 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工地建设,收集安全信息、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开展安全月(周)活动。
安排、检查、总结安全监察工作,支持、指导施工队业务人员开展工作。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掌握整个工程的生产状况。 参与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参加事故调查与处理,并将结果上报有关部门。 5.4施工队队长
认真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执行项目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合理组织生产,以身作则抓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各项活动中,都必须包括安全工作。
组织成立施工队安全工作小组,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并上报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备案。
深入施工现场,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设备、工具、工作场所和工人的个人防护,制止违纪、违章、违制,对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保证作业环境、生产设备符合安全卫生规程要求,及时发放劳保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不断改善职工作业条件。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认真抓
好安全教育月(周)活动的开展,检查“三级”教育和技术培训情况,对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班组对“安全活动月”开展情况的检查评比,树立典型,带动一般,督促后进。
组织有关人员对新、难重点项目、特殊项目、不良气候条件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制定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项目经理部审批后,付诸实施。
若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抢救,并按规定及时登记、上报,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督促有关人员写出事故报告,并负责提出预防改进措施。
支持安监(检)人员的工作,让他们有职有权履行职责,为他们顺利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审定安全生产短期规划,并组织贯彻执行,完成项目经理部临时交办的任务。
5.5队专职安全员
在队长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法令、规定、规程、条例等和项目经理部的指示、决定、决议。
根据施工队年度工程任务、施工状况、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所用机械性能及自然环境特征,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协助队长做好全队安全工作,督促工程技术人员、工班长实施各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措施和规定。
做好“三级”安全教育,抓好日常安全教育。 指导班组兼职安全员的业务工作。
跟班作业,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努力创建“文明工地”。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安全台帐》,以督促安监人员做好台帐记录。 6、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管理,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6.1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⑴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开工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⑵深化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员持证上岗,施工生产中时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⑶教育职工在施工现场养成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良好习惯,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随时检查防护用品穿戴情况,未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禁止上岗。
⑷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⑸认真实施标准化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肃劳动纪律。 ⑹施工各班组间,建立完善的交制度。人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记录薄内,双方签字认可。工地负责人、领工员要认真检查交情况。
⑺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认真填报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⑻按照本工程特点,组织指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案。对各类事故,均要严格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过。同时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6.2认真做好安全交底和检查落实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这是贯彻施工安全措施的关键。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应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各自岗位职责和安全操作方法,这是贯彻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过程。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要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同时要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纠正违章,使措施方案始终得到贯彻执行,达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标。
6.3火工品的使用与管理安全措施
⑴严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库房内和施工现场设足够的消防设备,库房管理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库房设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当地门同意;爆破器材储存于干燥的仓库内,温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质的炸药分开;雷管和炸药分库储存,运到工地的炸药若当天未使用完,必须如数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过夜。火工品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人员负责押运。
⑵在进行爆破作业之前,要取得当地门的批准,并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同意后实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向申请购买、运输、储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许可证,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当地门的检查。
⑶加强火工品的管理。爆破物资由爆破工程师提前2~3天上报用料计划。建立火工品领用、发放登记制度,将雷管编号落实到每一个爆破作业人员,有关管理信息按照的统一标准及时报送所在地县级机关备案。
⑷爆破工要持证上岗,装药过程中不能抽烟,放炮前要对炮眼连线进行逐孔检查,点炮前要由专职安全员检查其他人员及所有机械设备是否撤至安全地带。对哑炮要严格按《爆破作业规程》进行处理。
⑸爆破作业现场设专职技术人员现场指导,装好炸药的炮孔必须适当地加以覆盖和保护。在潮湿条件下作业,采用乳化、水胶等防水炸药。
6.4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⑴加强对机动车司机的培训和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⑵坚持酒后不驾驶,疲劳不驾驶,不超载,不超速。严格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不得带故障上路行驶。
⑶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⑷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开启洞外灯光示警标志。
⑸洞内设专人指挥运输。
6.5设备、防火、防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⑴施工机具、车辆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车辆、设备按有关
规定进行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⑵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门的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爆破物品距离不少于30m,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2m;严禁在木材加工场、料库等处吸烟;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附近堆放。
⑶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现场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现场防火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⑷现场安全员要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及现场办公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⑸雨季成立防汛小组,设专人值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制定防洪预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备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员及财产损失。
⑹做好现场管理及安全用电工作,隧道内高温潮湿,施工作业面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动力线采用架空电缆线,不得使用花线。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电工、电焊工为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现场用电必须有专职电工负责,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维修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接线。
⑺洞内电力设施定期检查,专人负责洞内用电设施引接、维修和更换,确保洞内施工照明和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转。
⑻洞内变压器安装在已开挖的洞室内,洞室上门上锁,专人管理,变压器洞室内要干燥,变压器距洞室内壁及门要大于30cm以上。
⑼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设置照明和防护、警告信号和看守人员。
6.6安全奖惩具体措施
⑴项目经理部与各专业队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每季度检查一次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半年综合考核评定。
⑵奖励: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即考核期内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无交通责任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的施工队将进行奖励。
⑶处罚:发生重伤二人以上事故,将进行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从重加倍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当事人的法事责任。
7、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7.1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爆、防洪、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及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停车场、修理场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⑵现场道路平整、坚实、保持畅通,危险地点悬挂安全标志和符合安全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标语。
⑶现场的生产、生活区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有专人管理,不乱拿乱放,每作业队组成一个由10~15人的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⑷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安全消防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现场的易燃杂物随时清理,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易燃物品。
⑸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⑹施工中发现危及地面建筑物或有危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待处理完毕后方可施工。
⑺从事爆破、电力、高处作业及起重作业等特殊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劳动安全管理部门专业培训并考试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操作。
⑻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警示。
⑼爆破器材库的设备符合《爆破安全规程》,库存量及平面布置经过当地机关批准。
⑽爆破物品的管理和使用,符合《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爆破用品在使用前根据规定要求,严格进行质量检验。每炮使用的引线长度根据燃烧速度、安全撤离时间决定。燃烧速度分批、分卷进行试验,引线与雷管的连接,根据当时所需数量在加工房或指定地点进行。连接必须使用雷管钳,严禁用牙咬。
7.2隧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2.1隧道施工一般安全技术措施
任何人进洞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其它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同时加强安全保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进洞前进行登记并接受洞口值班人员检查,经班组长点名,并执行进洞挂牌、出洞摘牌制度。
施工中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工班长、领工员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要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在洞口或适当处所,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备品要保质保量,并不得随意挪动,使用一次后立即进行补充。
隧道掘进时要加强地质超前预报,在浅埋段指派专人观测地面变化有无沉降,确保施工的安全。
7.2.2洞口土石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洞口段土石方开挖时,注意坡面的稳定情况,每次开工前、收工后,对坡面、坡顶周围认真检查。对有裂隙和塌方现象或有危石、危土时立即处理。
开挖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防止因开挖不当造成坍塌,坚决禁止掏底开挖。
洞口土石方施工前,要做好截、排水工作,并随时注意检查,开挖区应保持排水系统通畅,并与原有水系相连通。
在岩石破碎土质松软地段,开挖面不能太大,不能暴露太久,及时进行锚喷支护防护,防止坍塌伤人。
做好施工中机械设备的组织指挥工作,保证道路畅通,防止发生机械碰撞、翻机、翻车及伤人事故。
7.2.3隧道开挖和钻爆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掘进是隧道安全控制的最重要环节,针对不同地质情况,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案,严格控制循环进尺,选择最佳的爆破参数,确保施工安全。
要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开挖面地质素描及围岩量测,预测有不良地质超前
做开挖支护方案研究,量测发现变形过大,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增设长锚杆或加密钢格栅,确保开挖面稳定安全。
软岩地段隧道采取“先探测、管超前、预注浆、半断面、或留核心、短进尺、弱爆破、强支护、紧封闭、勤量测”方法确保软弱围岩开挖安全。
浅埋段、破碎带尽量采取机械开挖或浅孔微震控制爆破方法。严格控制装药量,防止药量过大,引起坍塌。爆破后加强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
涌水段隧道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稳步前进。配备足够的抽水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钻孔台车或凿岩机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凿岩,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隧道爆破作业按《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洞内爆破时,必须统一指挥,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振动及飞石伤害的地点,安全距离大于200米。
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且至少相距15分钟以上,才准安全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经过检查和处理确认安全后,其它施工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
瞎炮处理必须设立警戒区,瞎炮必须由原爆破手按规定处理。视情况确定具体处理方法:将引线或电线重新接好,再行起爆,严禁打残眼;在距瞎炮0.6m处打一平行炮眼诱爆,但必须注意岩层节理情况,在打眼地点不得有连通瞎炮的裂缝;安全妥善地取出堵塞物,重装药起爆。
爆破器材加工,应在远离洞口100m外的加工房中进行。
隧道掘进中,围岩量测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环节。根据不同地质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隧道开挖后及时进行施工支护,围岩量测数据有变或喷混凝土表面开裂、地表出现裂缝时,要视为危险警告信号,必须立即通知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待加固处理后再行施工。
7.2.4隧道喷锚、衬砌作业安全措施 (1)喷锚
作业人员均须配带必要的防护用品。
机具设备应置于安全地段,喷射机、注浆机、水箱必须装置压力表和安全阀,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发生堵管时,应及时疏通;处理堵管时,喷嘴前严禁站人。 经常检查管道和接头是否有松脱和击穿可能,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2)衬砌
A.衬砌台车下的净空以保证运输车辆顺利通行为原则计算,并悬挂明显的缓行标志。衬砌台车由专人操作并准确就位,防止侵限发生电瓶车行车事故。衬砌台车的吊装必须指定专人监护,灌注作业时指定专人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B.台车上的材料、工具等不得乱堆乱放,防止高空坠落砸伤下面行人和机械车辆。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上满铺底板,绑扎牢固,衬砌台车上的操作人员应注意安全,防止从台车上坠落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7.2.5不良地质地段安全技术措施
隧道通过不良地质地段,施工前根据设计提供的工程和水文地质情况,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有关施工技术要求,并采用超前地质预报、加强施工地质工作。同时,针对实际情况按先治水、管超前、短进尺、弱爆破、早支护、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组织施工,力求稳步前进,严防塌方,快速通过。
(1)浅埋偏压段、断层及破碎带、富水地层等软弱围岩段
洞口浅埋偏压段V级围岩、断层及影响破碎带、富水段等软弱围岩地段,由于石质破碎,围岩稳定性差,采取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的原则开挖。
富水段开挖前采取超前或径向注浆堵水措施,超前管棚或小导管预支护后,双侧壁导坑法或CD法分部施工,及时进行锚杆注浆加固并加设钢拱架、网喷等支护。同时,加强施工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开挖方式和进尺指标,保证施工安全。当发现围岩变形量加大或变形量加快时,暂停开挖,分析原因并采取稳定围岩的有力措施。
对于富水软弱围岩段应加强防排水措施。排水盲沟在安装前应平整岩面,纵横向排水管和水沟在衬砌前完成,基底应清理干净,确保排水通畅。衬砌混凝土按防水混凝土要求施工,施工缝、变形缝按设计施作,防水层铺设应平顺,并密贴喷射混凝土基面。在进行注浆达到止水目的后,方可铺设防水板。
(2)突泥、突水
通过地质超前探测,探明由可能突泥与突水地段的位置,采取超前钻孔给泥和水以通道的办法将泥和水引导出来,避免突泥、突水现象发生。如有未探明的小型突泥、突水情况发生,立即停止开挖,将人员和钻孔台车等设备及时撤离现场,保证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施工时应根据地质超前预报情况,分别针对不同地质采取钻孔排水和钻孔注浆堵水、堵泥等措施,同时加强支护、二衬紧跟。
施工中如遇突泥、突水等突发事件,先行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并切断电源,待险情稳定后,再抽水排泥抢救设备、材料,然后与监理、业主、设计一道研究处理方案,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采用可靠的技术措施予以抢险通过。
7.2.6装碴与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本隧道两个工区均采用无轨运输方案,隧道内空间狭窄、作业面小,运输行车频繁,运输量大,必须制定一套调度、信号、避让、洞内物料存放等制度。
⑴每次爆破后,先保证通风达到30min以上,再进洞,待找顶、清危和初喷完成,保证掌子面安全的情况下,再进行装碴。
⑵工作人员进出隧道应走预设通道,不得在运输范围内随意走动。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工作、运输场地。
⑶模筑混凝土时,混凝土罐车占用空车线路,汽车单线运行,进洞空车需绕道重车线行车,现场设专职调度人员指挥。
⑷较大坡度地段、洞口平交道、横通道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面有障碍物地段,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汽车通过以上地段时,应减速鸣号。
7.2.7隧道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本隧道采用高压电进洞方案,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十分重要。
⑴项目经理部设调度室,并配适当的调度员,负责本系统的电力调度及对上联系;设电气工程师或技术员一名,负责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⑵电工必须熟悉用电安全规程、规范,认真执行。并建立临电档案,及时记录有关资料。电工负责填写临电纪录和维护临电线路及操作开关。
⑶线路开关及设备每月检查一次,包括线路的绝缘测试,接地电阻测试,设备绝缘测试及线路设备的检查等。
⑷配电系统全部采用TN-S系统,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必须与专用的PE线相连通,总接地电阻必须小于4Ω。
⑸手持式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应在移动电缆芯内,其截面大于1.5mm2。 ⑹维修和操作开关时,电工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绝缘工具。 ⑺10kV进洞线路采用高压电缆线,固定于边墙上,悬挂高度不小于3.5米。洞内安全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伏,且输电线路长度不大于100米。
⑻洞内高压变电站应采用井下高压配电装置或相同电压等级的油开关柜,低压采用成套组合电器和带负荷调压变压器。严禁用不合格的开关、熔体代替、更换。
⑼洞内10KV电力电缆和低压电力电缆,以及其他电力电缆必须做好明显的标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⑽洞内设备移动前进行检查,不得与电力电缆相接触或钩挂。在移动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力线的安全。
⑾由于低压电力电缆,10KV电力电缆,照明灯具及线路均设于同一侧,工作时所用的梯子等不得靠在电力电缆上,照明灯应与电缆有一定距离。
⑿在主要通道、抽水机站、横通道等重要场所,设置安全照明。漏水地段照明应采用防水灯头和灯罩,不安全因素较大的地段必须加大照度。
⒀现场配备灭火工具、器材,确保现场电气设备及其他设备的安全。 7.2.8防火与防水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做好防火工作,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设施和器材,安全标牌齐全且符合规定,油料库、材料库、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作为防火重点,实行定人定责、定期检查,严防火灾发生。组成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
将绝大部分地下水尽可能封堵在围岩外,少量水由隧道排放,避免洞内出现大量水而影响施工。对于间隙性涌水采用泄水孔进行排水。做好地面排水设施,洞口锁口应高出地面1m,以防止突降暴雨,洪水倒灌入洞内,特别是在反坡排水地段,并配置足够的抽水设备。
7.2.9通风与防尘安全保证措施
无轨运输洞内废气污染主要为大功率内燃机械,且主要集中到装碴运输工
序,为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加强通风除尘。
(1)通风措施
A.选用大功率的双级通风机,每个主洞口配备2台110KW的通风机,并备用1台。
B.为了减少风阻,在保证有效净空的情况下,选用大直径(1.8m、2.0m)的风管。
C.严格控制通风时间,确保置换掌子面附近足够的施工距离。 D.加强施工通风检测,严格控制洞内有害气体在空气中的含量。 E.部分机械进行机外净化
主要给运输车辆装配上带有崔化剂的附属箱,连接在尾气排放管上,把发动机排出的废气用崔化剂和水洗的办法来降低其中有害气体。
(2)水幕降尘
在距掌子面30m处边拱两侧各设一台水幕降尘器,在放炮前10分钟打开阀后,放炮后半小时后关闭,打开后高压水在高压风的作用下,雾化程度高,射程远,水雾使隧道面封闭,充分降尘。
7.2.10弃碴场安全保证措施
在弃碴场周围做好截、排水沟,严格按批准的弃碴规划有序地堆放,并分层夯实,对未风化的岩石尽量加以利用,不得随意乱弃碴,防止任意堆放弃碴降低河道、沟谷的行洪能力,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7.3路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7.3.1.路堑开挖时经常检查坡面的稳定。每天开工前、收工前将对坡面、坡顶附近进行观测,如发现有裂缝和塌方的迹象或有危石时,立即处理。凡不能处理且对施工安全有威胁时,暂停施工,并报告处理。
7.3.2.开挖作业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重叠作业。 7.3.3.路堑开挖放炮后,在清理过程中如发现有瞎炮、残药、雷管等立即报告,有爆破人员处理。
7.3.4.按指定地点弃土,保证弃土堆的自身稳定,防止弃土对农田、河道的污染,并采取有利于复耕的措施。
7.4做好日常生活管理,确保人人健康
加强日常生活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和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注意均衡饮食、适度运动、充分休息,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尊重各地人员的生活习惯,尊重他们的饮食要求,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 工地设卫生队,工点配置卫生小药箱,加强施工一线卫生防病工作。 8、安全承诺
为确保安全,做以下承诺: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年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无重大塌方事故;无等级火灾事故;无机械行车和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无爆炸事故;无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9、安全受罚条款
9.1引发安全事故的单位的受罚条款
我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项目安全、质量、工期领导责任状和建设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责任状,并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承诺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如发生责任重大、大事故,接受因自身责任引发各类事故的处罚条款及受罚办法。
施工中发生责任大事故和责任重大事故时,接受交通部的处罚。 施工中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时,接受建设单位采取的整顿、罚款、辞退等处罚措施。
发生事故经有关部门裁定,负事故全部责任时,承担事故损失费用的100%;负事故次要责任时,按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9.2引发安全事故的责任人的受罚条款
对需要逐级审批的施工项目,明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采取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勾结串通审批单位人员取得批准的责任人,当发生事故时,视情节轻重内部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或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需要有关单位审批的施工项目,未经审批擅自组织施工的项目,发生事故时,对项目实施负责人视情节轻重内部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及行车事故的,内部给予以下处分和处理:
对发生一般事故及施工一般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待岗;对发生险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待岗;对其中违章施工导致失效等险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记大过处分,待岗或辞退;对造成大、重大事故及施工安全大、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给予开除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各类事故及施工安全事故的间接责任人,视情况给予低于事故直接责任人的处分或处理;对违章指挥造成责任险性、大事故及施工安全大事故的责任人,内部给予降职至开除处分,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章指挥造成责任重大、特大事故及施工安全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人,内部给予开除处分,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发生各类事故采取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采取各种方式阻碍、干扰事故调查或干涉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对责任人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因各类事故受到各种处分的责任人,同时附加罚款或令其适当赔偿经济损失;具体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数额,按国家和交通部规定办理。
9.3违章作业、违规施工但未造成事故时的处罚
施工安全检查中,对发现的一般违章作业、严重违章作业、一般事故苗头、严重事故苗头,根据内部检查标准,接受处罚。
9.4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的处罚条款
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照建设单位要求,配齐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如果不能兑现,接受建设单位的处罚,并在指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请求更换,更换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安检人员不在位,每人每次对责任人处罚500元。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成立现场救护组织,配备救护机械器具,制定洞内发生坍方、冒顶及异常出水等灾害时的避难及紧急救援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实施紧急救护,将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10.1停电事故处理
在进出口工区洞内、洞外配备足够的发电机,一旦出现突发停电事故,立
即启动备用电源提供临时电力。
加强施工用电线路的检查与维修,对老化及损伤线路及时更换,确保线路正常,安全输电。
10.2突发火灾的处理
按消防要求,每施工班组配备足够的通讯器材和消防工具。经过工前培训,所有施工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施工现场、生活区及各类仓库、加工厂配备足够的消防桶、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当出现火灾,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灭。
10.3突发涌水、涌泥的抢险处理
超前探明可能涌水、突泥时,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在洞外设拦洪墙,疏通排水通道,避免对周围村庄、道路造成影响。
备足清淤抢险设备,一旦出现险情,立即组织抢险工作,并上报业主及设计单位等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可能突水、突泥地段施工时派至少6人24小时负责值班,加强安全警戒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10.4塌方应急救援预案
隧道发生坍方时,首先要详细观测坍方范围、形式、坍穴的地质构造,查明坍方发生的原因和地下水活动情况,制定针对性措施。
10.4.1成立塌方抢险队和救护小组,并对其进行应急救援的培训和在现场模拟演练。
10.4.2各工作面配齐配足抢险物资和设备。
10.4.3一旦发生塌方事故,立即组织抢险队和救护小组进入现场,根据制定的措施,立即展开抢险工作,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医治。
10.4.4尽快恢复洞内通风和照明。
10.4.5在洞内发生紧急事故造成受害灾害时,或作业人员避难迟缓被关闭在洞内时,要迅速向有关进行通报与协商,充分考虑防止二次灾害发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护。
10.4.6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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