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镇高寺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及法规,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档案局、学校布置的有关档案工作的任务。
二、档案室对每年归档材料应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编号存放、排列整齐、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为翻检利用创造条件,达到调卷迅速、准确。
三、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必须符合防火、防光、防盗、防蛀、防潮、防尘等“六防”要求。
四、档案室对库存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五、本校档案主要供本校各部门查阅利用,查阅时需办借阅登记手续。
六、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注明利用目的和范围、查阅者身份。查阅时只能查阅有关的内容,不得任意翻阅其他材料。
七、借阅档案者应遵守保密制度,不阅无关材料,如需摘录、复印、须经档案管理员同意,分管领导批准。
八、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得在案卷上涂改、划圈、划线条、做记号,更不准拆卷、抽页,如有损坏要追查其责任。
九、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统计工作,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积极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十、为确保档案室的安全,严禁将火种带入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