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档案室管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

来源:华佗小知识
怀安镇高寺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及法规,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档案局、学校布置的有关档案工作的任务。

二、档案室对每年归档材料应按永久、长期、短期分别编号存放、排列整齐、并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为翻检利用创造条件,达到调卷迅速、准确。

三、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必须符合防火、防光、防盗、防蛀、防潮、防尘等“六防”要求。

四、档案室对库存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对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补救。

五、本校档案主要供本校各部门查阅利用,查阅时需办借阅登记手续。

六、外单位人员查阅本校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及工作证,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注明利用目的和范围、查阅者身份。查阅时只能查阅有关的内容,不得任意翻阅其他材料。

七、借阅档案者应遵守保密制度,不阅无关材料,如需摘录、复印、须经档案管理员同意,分管领导批准。

八、借阅者要爱护档案,不得在案卷上涂改、划圈、划线条、做记号,更不准拆卷、抽页,如有损坏要追查其责任。

九、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和统计工作,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积极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十、为确保档案室的安全,严禁将火种带入档案室。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