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工作制度
一、母乳喂养咨询门诊工作在门诊部主任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有专人负责母乳喂养咨询室的具体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质量。 二、母乳喂养咨询指导工作由有丰富的母乳喂养专业知识,能解决母乳喂养中各种困难和问题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承担,职责明确。
三、母乳喂养咨询指导应按照爱婴医院管理规定及母乳喂养相关知识和技能要求开展工作,保护、促进和支持母乳喂养,对出院后产妇和家庭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服务。
四、解决母乳喂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给予合理的指导,对特殊情况下的母亲提供母乳喂养咨询,指导母亲采取合理的喂养方式确保母婴健康,做好相关记录。
五、建立随访制度,可对咨询者保持电话随访,了解咨询问题的解决情况。
六、将出院产妇信息及时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随访组织建立双向转诊制度, 及时发现、处理母乳喂养中出现的问题。
七、设立母乳喂养咨询电话XX
八、咨询信息登记完善,有追踪记录。承担咨询室信息收集工作,定期了解本院分娩的产妇产后母乳喂养情况,并及时将信息向爱婴医院领导小组和临床科室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