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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款风险管理的通知-甬银监发[2011]139号

来源:华佗小知识
宁波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款风险管理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1.05.12 2011.05.12 甬银监发[2011]139号 银行业监督管理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宁波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款风险管理的通知 (甬银监发〔2011〕139号)

市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省联社宁波办事处:

2011年一季度末,宁波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但是在持续的货币紧缩、经营考核压力及同业竞争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辖内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又纷纷提出了“存款立行”的口号,导致“存款大战”屡屡上演,违规揽储的现象迅速抬头,甚至出现了案件苗头。银行间的非理性竞争行为,违反了商业可持续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损害了银行声誉,极易引发案件风险。为进一步规范辖内银行同业竞争行为,理性发展存款业务,加强存款风险管理,现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银行业存款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息揽存”,引发市场无序竞争

今年以来,受总行考核指标压力,或对存款指标的过分追求,辖内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部分客户经理为完成考核任务,违规揽存现象频发,特别是又重新出现了“高息揽存”的问题。我局接到“存款返现”等相关举报也不断增多,其中一起举报事件经我局查实:辖内某银行一客户经理采取向储户贴息的方式争揽存款,以提高自身的经营业绩,获取更多的绩效考核奖励。我局日常监管还发现个别银行经营单位以贷款资源作为筹码,要求贷款企业为其所揽存款贴息。同时,我局也监测到本地某互联网论坛中对银行存款明码标价的帖子屡见不鲜。此外,辖内各银行还纷纷推出高收益的短期理财产品,平均年化收益率不断提

高,“价格战”愈演愈烈。以上种种现象表明,辖区存款竞争乱象凸显。 (二)“存款搬家”,季末冲时点现象突出

近年来,监管部门多次强调淡化存款时点考核,但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受总行考核压力驱使,及“规模情结”的根深蒂固,热衷于市场排名和份额,导致存款“冲时点”现象突出和存款的剧烈波动。3月份,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猛增426.62亿元,占一季度新增存款的95.76%,其中仅下旬就增加356.50亿元,单月增量创下2007年以来的新“天量”,而且3月份月末存款余额与月日均存款余额差异达355.13亿元。

(三)“授信回报”明显,违规问题频发

今年以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贷款规模普遍受到,而存款考核任务却仍维持高位,部分银行机构要求客户加大“授信回报”力度,造成新增存款结构明显不够合理,一季度全辖单位存款比年初增加115.2亿元,而单位保证金存款却增加了172.81亿元,单位质押类存款也出现快速增长。从操作方式来看,一是通过办理大量全额保证金项下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来派生存款,但我局检查发现缺少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违规问题频发,个别银行甚至为涉嫌非法从事银行票据买卖业务的企业提供渠道和便利,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原则;二是通过贷款发放后转存定期存款,再以该存单质押发放新的贷款来虚增存款,违反“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贷款支付管理要求,进一步催生了存、贷款泡沫。 (四)“克隆存单”再现,案件防控压力加大

近期,辖内某银行成功堵截了一起以克隆存单办理质押贷款的事件,涉及金额较大,且有团伙作案迹象。历史经验屡次表明(包括“齐鲁银行案件”),在资金压力下,银行往往忽视和放松内控管理,特别是对存单质押、全额保证金项下等所谓的“低风险”授信业务放松审查要求。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利用银行求大求快的心理,以融资为诱饵骗取银行资金,或者内外勾结,盗取银行信贷资金。 二、监管要求

(一)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

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经营发展理念,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一是对年度经营考核指标进行重新审视。对于过高且脱离市场实际的经营指标,法人机构要通过董事会及时进行调整;分支机构要及时向总行反馈监管部门意见,客观陈述实际情况,争取总行给予适当调整,从源头上杜绝存款违规行为。二是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基层经营单位虚增存款、冲时点等不审慎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切实履行自律公约,保证业务合规发展

辖内各机构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宁波市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自觉抵制“高息揽存”的行为,共同维护银行业利益,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促进存款业务健康发展。我局今年将

进一步加强对辖内银行“高息揽存”等存款违规行为的舆情监测和明察暗访工作,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已经查实的某银行“高息揽存”事件,我局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责成该行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我局还将要求银行业协会支持各行就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投诉或举报,对于违反自律公约的银行,要在全辖进行通报。

(三)紧抓案件防控工作,对关键环节监测和自查不松懈

辖内各机构要继续紧抓案件防控工作不放松,加强内控能力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员工职业道德教育,防范内外勾结作案的风险。一是严格按照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密切关注本行存款异动,尤其是大额异地客户存款业务的真实性和业务动机,认真做好异动大额可疑账户排查工作,摸清风险状况。二是要高度重视存单质押、全额保证金项下等所谓的“低风险”授信业务,建立完善的业务处理流程,加强一线操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提高重要单证的鉴别能力,有效防堵相关欺诈风险。

(四)深入贯彻“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确保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辖内各机构要及时总结去年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经验和不足,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贷款新规,确保信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严格落实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执行情况的通知》要求,明确本机构今年贷款资金受托支付比例的工作目标,确保“受托支付”和“实贷实付”理念得到切实贯彻,切断各种可能引起存贷款虚增的渠道,确保各项金融数据真实可靠。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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