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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职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学校、企业及用人单位共同责任,创新育人 模式,提高育人质量,增进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和使 用的契合度,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技术技能人 才支撑,现制订“杭州市中职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中职教育与产业深度融合为目 的,增进教育链与产业链的有机衔接。以职教集团项目建设为 平台,深化职业教育办学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以校企合作共同体、教学实训工场、 技能名师工作室等建设项目为抓手,推动中职学校与企业在育 人模式、专业建设、师资培养、技术升级、文化融合等方面的 深度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促进中职教育质量和服务 产业发展相接轨。
二、 建设目标
(一)“十三五”期间,建成10个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
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 合的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二)重点扶持建设20个依托中职学校、整合行业企业资
三、 师资队伍
7. 校企合作共同体双方人才互通机制通畅,共同建立了符 合人才培养规定的师资队伍。建立学校专业负责人与企业车间 主任联系制度,聘请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行业专家或企业能 工巧匠担任兼职专业负责人或兼职任教,校企专业负责人分工 合作,专业组长与车间主任保持经常性联系。“双师型”教师占 对应专业课教师总数80%以上,其中高级工及以上占90%,本 专业外聘兼职教师数占该专业专任专业教师数的20%以上。主 要专业课实行双导师教学,效果显著。
8. 学校对应专业的所有专业课教师有计划到企业进行实践 性学习,三年内该专业所有专业课教师进企业实践性学习不少 于3个月;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训期间,企业师傅与学校教师能 够协同合作,共同进行实习实训管理和指导;
9. 教师实践能力提升明显,近两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技能竞赛中 获奖。
四、 社会服务
10. 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大、社会声誉高,已成为当 地相关行业、企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和输送基地,以及当 地居民提高技能、提升生活品质的学习中心,并已经获得相关 部门认定的优秀培训示范基地等称号。社会培训量达到该专业 全日制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近三年有一批服务地方产业、 行业企业的社会成果。
11. 校企合作共同体能够积极拓展社会服务方式,增强互 动。双方相互依托、优势互补,学校根据企业需求,为企业员 工提供职工学历教育、企业通用能力培训、职业资格培训与鉴 定等服务项目,该专业毕业生进入合作企业就业且保持良好的 就业稳定性。
五、 改革创新
12. 校企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积极参与改革创新,职业院校 师生能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 产品研发等,企业技术人员能主动参与职业院校教学改革,能 与职业院校共同开发教材、研究课题、建立资源库等,并取得 明显成效,具有显性成果。
六、 保障机制
13. 当地部门高度重视校企合作共同体的创建,出台 相关支持文件和措施,明确利益相关者各自承担的权责和义务, 为推进共同体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以及促进多方优势资源的 整合与优化,创设良好的环境。
14. 校企双方在共同体建设过程中能主动创新合作机制,并 且能够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财务管理、生产安全、学生实 习制度、企业人才到校兼职任教制度等各类制度健全、措施有 力,校企合作顺畅、有效,在省内具有独创性。
项目七
杭州市中职教育示范性教学实训车间申报条
件
“教学实训车间,,是指在主导或引导下,通过校企
共建方式,在企业中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用于满足职业院校技 能型人才培养要求的教学实训场所。
1. 具备三个基本特征:一是由主导或支持下建立的; 二是建立在企业生产环境之中;三是校企双主体实施人才培养。
2. 具备以下基本功能:(1)承担职业院校学生系统性职业 技能实训;(2)承担职业院校专业教师挂职锻炼和技能培训; (3)搭建校企合作产学研平台和毕业生创业孵化平台;(4) 至少承担下述社会服务功能一项以上:承办职业院校师生或行 业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开设对应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承担适 量的社会培训,为普通教育学生提供技能培训或教学实践,成 立技术研发、推广与服务中心。
3. 规模要求:合作企业原则上为大中型企业,为当地产业 规划中重点发展或扶持企业;成长性小型企业确实具备条件, 且能同时接纳50名以上学生分岗位实训的,也可酌情考虑。
4. 场地标准:具有50个以上实训工位和50座以上集中教
学区;建有生均5平方米的学生宿舍、食堂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带队教师有相应的教学研讨室和休息室;师生教学、实训、生 活场所设施均符合安全、环保等标准。
5. 设备标准:生产与实训设备充足且符合教学要求,具有 国内先进水平的设备供学生实训。
6. 师资标准:实训指导教师原则上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高 级工以上技能水平,具有良好的品行与教学素养;实训教学生 师比不高于8:1;实训指导教师团队中至少有一名市级以上首 席技师且在本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行家能手。
7. 管理标准:实训现场推行7S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各项 标准化管理制度;企业实施或对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8. 建设保障:建立、行业、企业、学校联动的管理机 制,校企合作建立有效的生产与教学实训良性互动机制、育人 质量保障与监控机制、校企双方资源与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建 设资金分担机制,以购买服务、补贴或奖励等形式支付一 定比例的资金,校企双方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建设经费的分担比 例,同时也可接受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
项目八
杭州市中职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1. 技能名师应为学校合作企业的技术骨干或社会上的能工 巧匠;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有省级及 以上技术、技能类荣誉称号;在本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具 有本专业工作领域取得的技术创新、技术攻关、专利等典型成 果,并被广泛认可;获得杭州市级及以上技能名师称号的优先 考虑。
2. 技能名师工作室有企业、学校、社会等各方参与的工作 团队,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学校具备较好匹配条件、能深度 参与工作室工作的专业专任教师不少于2人);工作室建有必 要的规章、制度,确立了日常运行的基本模式和工作目标,校 企共同建有评价、监控体系和指标,校企合作建立了对应的保 障机制;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有基本满足工作需 要的仪器设备;有一定的专项工作资金。
3. 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取得初步成效。重视结合教育教学 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运用,积极参加教学比赛、展示 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在同类学校中成绩突出。近三年工作 室成员在各类比赛竞赛、研究型教案、设计作品在省、市获奖
或教学论文在各种刊物上发表。工作室培养大量优秀学生,多 次在省级及以上各类技能比赛中获奖。工作室在产教融合方面 已取得一定影响力的成效或典型成果。
4. 技能名师工作室未来发展趋向明晰。在做好研发和技术 攻坚克难的基础上,重点将相关成果反哺学校的人才培养、专 业建设、教师能力提升等方面,力争能在建设期内取得明显成 效,推动学校技术积累和技能型人才培养。
源的市级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推出一批精细管理、有效互 动、共同受益的校企合作典范。
(三)重点扶持建设50个覆盖我市主体产业、由校企共建、 主要面向职业院校师生实习实践、兼具生产与实训双重功能的 市级教学实训车间。
(四) 扶持建设30个技能名师工作室,鼓励支持中职学校 积极引入一批行业企业技术能手,充分发挥技能名师在技艺传 授、技术创新、技能交流及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等方面的积极作 用。
三、组织实施
(一) 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实行两年一次立项评审, 建设期为4年,2017年、2019年立项数分别为5个。原则上 采取自愿申报的方式。各区、县(市)在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 上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我局将根据学校申报情况择优确 认,优先选择一批目标明确、制度完善、运行有效、示范性强、 成效明显的单位,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省级示范职业教育集团。
(二) 市级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项目每年度进行一次评 审认定,项目实施期为4年,每年评选5个,并在此基础上推 荐省级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
(三) 教学实训车间项目分四次进行评审立项,2017年、 2018年、2019年、2020年立项数量分别为10、10、15、15, 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满实行绩效验收,验收不合格者,取消
立项。
(四)技能名师工作室项目分三次进行评审立项,2017年、 2018年、2019年每年分别立项10个,建设期为三年,建设期 满实行绩效验收,验收不合格者,取消立项。
四、申报条件及程序 (一) 申报条件
市级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 教学实训车间须是在的指导和支持下,校企双方共同承担 专业建设、师资建设、学生教育教学、学生实习实训和员工培 养培训为基本任务的组织或实体,以实体优先。教学实训车间 须由企业和学校共同申报,且以企业为主体。
(二) 申报立项程序
1. 申报。项目申报须结合本单位实际,对照申报条件,经 学校或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填写项目申报书,制定项目建设规划 方案(任务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区、县(市)教育行 政部门。
2. 预审。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同级人 力社保、财政部门根据申报要求和条件,统一组织本地遴选和 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规划方案(任 务书)等相关材料统一报市教育局。
3. 复审。市级复审分两步:一是实地核查,由市教育局牵 头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申报的学校项目进行实地数据核查与
现场考核;二是专家评审,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市级专家组 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 确定。复审结束后,拟立项的项目名单将在“杭州教育 网''等有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 会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5. 考核。确定项目立项后,立项单位要在2个月内对项目 建设规划方案(任务书)进行完善后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并在 每学年结束前(6月底)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建设期 满要上报项目绩效报告,作为学年度考核或期满评估的依据。
项目五
杭州市中职教育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申报条
件
1. 申报示范性职教育集团必须是市、区(县)教育行政部 门审批的中职教育集团,申报单位必须为职教集团牵头单位, 且已成立2年以上。优先考虑注册的中职教育集团。
2 .示范性职教集团应以职业院校、行业和地方为依托, 由职业院校或企业集团牵头,知名企业、行业协会、职业院校、 科研院所及部门等广泛参与,设有集团理事会、专业建设 指导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制订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等一系列规章 制度,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接当地现代农业、主体优势 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 制相接轨的动力机制、机制、保障机制和退出机制,确保 集团高效有序运行。
3. 牵头单位主管部门和行业把职业教育集团作为行业 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行业主管部门在经费投入方面对集团 实行倾斜,设立集团专项经费和项目建设经费,实现优质资源 共享,成员企业积极支持职业院校发展,通过校企共建实训基 地、现代学徒制试点、技术人才互通等形式,支持职教集团建
设工作。
4. 充分发挥集团内骨干企业、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优 化合作模式,深化合作内涵,整合教学资源和实习实训资源, 并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校企协作育人、职工培训、技 术研发等为主要形式,建立职业教育发展与创新机制,沟通人 才供求信息和教育改革信息,探索学校人才培养模式和企业人 力资本运作模式。集团内已建成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或企业内 教学实训工场1个以上;集团内企业成员至少有2个以上市级 及以上优秀校外实训基地;集团内定期举办人才供需见面会、 集团论坛等活动,成员企业每年为成员学校提供顶岗实习岗位 数达到集团内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年级学生数的60%以上。
5. 集团成员单位共建共享校企共同开发的专业人才培养 方案、课程标准和教学案例等教学资源,建立了课程建设的长 效机制;集团内建有专门的信息化交流平台,共建共享教学资 源;集团内企业深度参与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适时进行修 订,各主体专业的课程体系构建、主干专业课程标准开发及专 业能力考试标准开发均由集团内成员单位共同合作完成。定期 组织集团成员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参与各种教学、科研与项目 合作等活动。
6 .集团内建立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培训教师及相关管理人员 的长效机制,形成集团内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定期到企业一线顶 岗实践和企业一线技术专家定期到职业院校承担教学任务的
制度;建立动态的职业院校兼职教师库,为兼职教师进行教学 能力培训,提高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集团内企业提供的兼职 教师数占申报学校兼职教师数的40%以上,牵头学校主体专业 建有企业专家参与的教学团队,成员学校主体专业教师参与企 业技术服务活动和现场锻炼的时间年均不少于30天,兼职教 师参与教学能力培训和教研教改时间年均不少于40学时。牵 头学校由企业一线技术专家承担的专业课程学时比例达到专 业课程总学时的30%以上。
7. 集团成员之间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集团内现 代学徒制培养学生覆盖率达30%以上。
8. 通过集团内成员合作获得的技术推广成果、新产品开发 成果、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技术服务项目等年均3项以上。集 团年社会培训人数与在校生人数比例达到1.2:1 o
9. 建立以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集团内企 业积极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主体专业毕业生在集 团内企业就业率达30%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8。%以上;集团 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机制,毕业生满意率85%以上。积极 推行“双证书”制度,集团主体专业毕业生“双证”获取率达100%,
就业率95%以上,岗位工作起薪点明显高于集团外职业院校同 类专业毕业生。
项目六
杭州市中职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共同体申报
条件
校企合作共同体是指职业院校与区域主导产业的主流企业 进行合作,校企双方以共同的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 互补为前提,以文化共融为抓手,以师资共育为核心,以课程 共建、教学共管、基地共建为依托,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 期限和合作规则,具有共同愿景、共构组织、共同建设、共同 管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等六大特征。打造校企合作共同体, 目的在于通过共建利益实体,创新校企合作机制,以此激 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保障校企合作的深入性和持久 性,提升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基本条件
1. 专业与产业联系紧密。参与合作的企业成长性愿景好、 主要涉足当地的主导产业,具有足以容纳校方对应专业学生数 量的技术岗位,对人才培养注重质量转型和规格升级。学校参 与合作的专业是该校的主干专业,与当地主导产业联系紧密。
2. 校企合作条件成熟。校企双方至少有两至三年合作办学 历史,合作过程中已经形成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经校企双方
的沟通与协调,双方均具有进一步深入合作的意愿,且校企合 作共同体具备满足产、教、学、研、训所需要的场地、设备和 专项资金。
3 .校企合作管理机构健全。校企合作共同体成立由校领导、 企业负责人组成的校企合作共同体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 共同体章程和工作职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建立科学有效的 运行机制。
二、教育教学
4.校企合作双方充分利用企业资源优势,通过构建实习工 场、培训中心、特色教室等各类实践教学模式,形成企业真实 环境,优化实践教学情境和场所。共同对接产业要求,共同推 进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共同推进基于岗位实际需要的课程体 系,适时开展专业建设论证会,共同进行职业岗位需求、岗位 能力要求和工作任务分析,共同确定专业教学标准、设置课程 教学内容、开发实训模块、技能考核标准及配套教材,共同管 理并完成教学任务。
5 .校企合作双方共同研究制定学生实习实训计划和实施步 骤,将企业核心技术工艺、车间班组管理技术等企业生产管理 要素融入实训内容;共建顶岗实习协调机构,建立学生实习实 训的评价机制,全面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合作企业能基本满 足该专业学生实习实训要求,且时间不少于2个月。
6. 该专业学生职业技能考证(中级)通过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