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郊乡供电所设备运行及巡视检查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1-9-15 17:07:10 编辑:古郊乡管理员 录入:古郊乡管理员 浏览次数:
1、供电所负责管辖范围内10KV及以下线路、
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巡视检查。 2、供电所应建立健全运行人员的岗位职责,明
确分工,并负责检查落实与考核。 3、建立并完善供电所管辖范围内线路设备的技术台帐、运行记录、巡视检查周期和各种报表等相
关资料。
4、负责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线路、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设备
的安全运行。
5、负责督促对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和周期性检修工作,防止发生逾期未试验和未检
修的现象。
6、负责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线路设备进行评定,设备定级及设备汇总表每年上报县供电公司主管部
门。
7、分析设备的运行状况,参与制定改进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措施,使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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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得到不断地提高。
8、参加管辖范围内新建、改造设备的方案制定、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配电
线路检修、改造工程的验收投运。 9、结合县供电公司的总体安排,编写本所线路设备运行维护和巡视检查的、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完成县供电公司下达的各项经
济技术指标。
10、供电所应定期对管辖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巡视检查分以下几类:
1)正常巡视。正常运行情况下对线路的周期性巡
视。
2)事故巡视。线路发生事故及单相接地故障后进行的巡视。当巡视到故障点时,应将现场情况做好
详细记录,弄清故障原因。
3)特殊巡视。应根据配电线路沿线地形、周围环境、气象条件及季节变化对线路划分特殊区域,以
便在运行中进行重点监视、检查。 4)夜间巡视。重负荷线路,高温、高峰和大雾季节以及新建线路在试运行期间,专门组织力量进行
的夜间巡视。
5)监察性巡视。由主管部门对某条线路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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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巡视,以考核巡线的质量,并发现存在的问题。
11、设备巡视检查周期为:
1)10KV线路(含电力电缆)县城、城镇每月一次;
农村每季度至少一次。
2)配电台区及低压线路每月巡视检查不少与一
次。
3)配电变压器接地电阻每两年测量一次。 4)管辖范围的变压器负荷测量每年至少一次。
5)配电变压器预防性试验按规程进行。 6)避雷器预防性试验按规程进行。 7)线路对地距离和交叉跨越距离的测量,可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
12、设备巡视检查人员必须定期完成对线路的周期巡视检查,严禁不按规定周期巡视检查的现象发生,发生违反者,按规定进行考核处罚。 13、线路发生事故、故障时,责任巡视人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巡线,帮助抢修班组及时查明事故原因,进行抢修。无故不到者,按规定
进行考核处罚。
14、设备巡视检查人员应认真、正确填写各种
巡视记录、缺陷报表等各项资料。 15、供电所应按时对本所设备巡视检查工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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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考核,所长应在巡视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16、供电所巡视检查考核办法由供电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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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县供电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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