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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模式研究

来源:华佗小知识
第16卷第1期2019年2月

现代交通技术

ModernTransportationTechnology

Vol.16 No.1Feb.2019

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模式研究

周 琪

(南京市公路管理处,南京210014)

摘 要:针对目前公路联合执法的现状和技术问题,结合当前路警联合执法的业务需求,提出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模式下改进的超限超载非现场处罚业务流程,探讨该模式下综合执法系统的体系架构和功能设计。这可为全面扩大治超监管范围,有效整合路政、交管部门的执法力量,实现联合执法和网格化精准动态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关键词:超限超载;路警联合执法;非现场执法;功能设计

中图分类号:U49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8(2019)01001805

ResearchontheOff-siteAssociatedLawEnforcementby

TrafficManagementandTrafficPolice

ZHOUQi

(NanjingHighwayAdministrationDepartment,Nanjing210014,China)

Abstract:Accordingtorequirementsoftheassociatedlawenforcementbytrafficmanagementandtrafficpolice,animprovedoff-sitepunishmentprocessforoverrunandoverloadingvehiclesisoffered.Thenewmodeisofferedtosolvetheproblemoftheassociatedtrafficlawenforcement.Inordertoraisethescopeofregulationcomprehensivelyandintegratethepowerofjus-underthismodearealsodiscussed.Andthestudycouldprovidetheoreticbasisforachievingtheassociatedtrafficlawenforce-Keywords:overrunandoverloading;associatedlawenforcementbytrafficmanagementandtrafficpolice;off-sitelawen-

ticeandexecutivelawenforcementeffectively,thestructureandfunctiondesignofthecomprehensivelawenforcementsystemmentandgriddedprecisedynamicmanagement.forcement;functiondesign

  由于多种历史原因,南京市的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过程受到原有信息系统的技术,路政与交警管理部门的非现场执法业务存在执法和处罚取证数据不足、违法证据不全面、数据交互沟通不畅等问题,严本文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和交通执法部门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监管需求出发,提出非现场联合执法的流程改进措施,确定非现场执法模式在证据信息采集、数据交互、功能实现等方面的要求,力图优化及提升公路执法的效率和智能化水平。1 当前主要问题

现阶段南京市的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主要

收稿日期:20181123

由路政和交警双方联合开展。路政部门负责超限车辆的排查及卸驳载监督,交警大队负责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双方共同现场执法,工作强度大、效率较低,难以形成长效监督机制。此外,市管高速超限超载行为缺乏完善、可持续、跨部门的联合协作机制,缺乏落地性较好、易操作的联合执法技术规范,尚未实现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各治超站在处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时,查到一例,处理一例,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较低,对违法运输企业和个人的责任追查比较困难。

信息化技术方面,由于高速公路收费站超限运输检测设备和系统标准不一,路政管理部门和交警部门的联合执法业务存在高速公路出口动态

重影响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的工作效率与效能[1]。

第一作者:周琪(1978— ),男,工程师,主要从事公路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方向和公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方向的设计、科研、施工工作。

第1期周 琪.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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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重系统、黑名单系统、证据筛查系统数据没有互联互通,执法与处罚取证数据不足,违法证据不全面,数据交互沟通不畅等问题。虽然南京市高速范围内已经建立治超检测站,但各治超站使用的系统在功能和界面操作上存在一定的差别,系统功能难以满足现实应用需要,获取的证据数据不全面,不能对非现场执法提供有效的技术和数据支撑,这极大地影响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的工作效率。

2 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模式2.1 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模式是利用各类检测设

主要特点

备和数据采集、共享手段,自动采集货车超限超载违法数据、图像和视频,经过人机结合进行分析,确认为违法证据后进行处罚的执法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利用摄录器材、检测设备等方式自动收集违法行为图片、视频和其他数据证据,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记录并依法处罚。它具有取证手段多样,证据资料客观准确、便利高效,数据化证据下达快速及时等特点[2]企业“点多”的特点。面对全市公路网,非现场执法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线长”和源头现有有限数量的检测站和执法布局,通过信息化证据链强化运政的协调参与,形成源头治超、运输过程治超和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改变各业务部门治超业务分散、各自为政的局面,真正达到各级治超部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联动、规范管理”的2.目标[3]2 业务对象分析。

在路警联合执法模式中,对路政、交管、运管以

及超限超载违法车辆四个业务对象的现实情况分析如下视频(1):

、车辆超限超载数据等主体证据链均来自现场涉及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图片、执法和非现场执法行动(2)涉及车辆技术信息。

业信息甚至场站信息来自省运政在线的登记注册、驾驶员信息、所属企

。运管部门承担车籍地运政执法权力,包括对从业人员、运输企业、装卸货场的相应管理,以及源头治超的四罚落实明确的依据下(3)交警具有实际处罚权。

,执行实际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的处罚,在证据链清晰

实施。

的处理全流程(4)新版省公路路政管理系统具有处罚案件

,包括市民中心的一站式服务连接。

2.3 根据业务管理对象的相互关系业务需求分析

(图1),非现场

执法系统至少应满足以下业务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完善联合执法流程和信息化系统功能,从而满足各类执法场景下的取证、执法、处罚等业务行为。

图1 治超综合管理系统业务架构

的站端治超综合管理系统(1)需建设满足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应用

,形成法律证据链以供交警大队落实处罚超载态势进行分析(2)需汇总全市范围所有站点证据链。

,内容包括按地域范围、,按路段对超限

、按车型、按时段、按季节进行监测和反馈的数据,形成全市范围执法力度调节和布局的依据(3)。工作指导。

需要对各站端工作进行绩效评估、考核和数据关联查询(4)需提供涉案车辆,以及六合一平台的车辆历史违、人员、企业、货场的运政

法数据查询,汇集证据链提交运政部门实施源头治超处罚。并以一案一档为主线,形成与省平台的数据交互统计分析各项情况(5)。

系统实现各方综合治超协同联动后,包括超限超载的变化情况,需要

,治理落实后的改善情况等。3 非现场执法监管流程

非现场执法监管流程优化的目标是将治超现场的取证、审核、处罚、结案等执法环节通过信息化手段,将执法过程中涉及的路政、、运政等部门串联起来,通过接口方式将超限超载车辆违法信息、黑名单信息等交换给市信用办等部门,实现治超管理数据的互联互通,便于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治超闭环。如图2所示,改进的非现场执法监管

·20·流程如下:

现代交通技术2019年

和外廓检测,同时触发车牌识别摄像机,车牌识别摄像机对车头及整车进行拍摄,并对车牌照片进行自动识别,识别的牌照号可作为提示车辆车主和核实超限超载车辆的辅助信息。

(2)当检测完成后,将数据传送至现场控制

(1)当车辆驶入称重区域,系统进行自动称重

信息核实超限超载车辆的信息,当超限超载证据确定后,继续分享给交警业务系统。

(4)交警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将通过车辆图

片和车牌号信息核实超限超载车辆的信息,当确定为超限超载证据后,可使用非现场执法系统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通知当事人自觉接受调查处理。系统通过运政系统查询超限车辆所属企业、货源信息,并保存到数据中心。

(5)对于拒不接受处理达三次的车辆,系统

主机,按照相关标准,对车牌进行超限超载判断;若车辆超载,前方可变情报板将显示超载车辆的车牌号,提示该车主接受超限处罚。通信系统会将现场采集的数据以及视频数据传送至数据中心,数据中心将把超限超载违法信息共享至路政业务系统。

(3)路政工作人员将通过车辆图片和车牌号

将记录保存并录入黑名单信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黑名单信息,严格对超限运输车辆、驾驶员、企业和货运源头单位实行“一超四罚”处罚;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将申请强制执行。

图2 非现场综合执法业务流程

4 非现场执法模式实现的体系结构

结合路政交警等部门非现场执法处理的工作规范与当前综合管理系统的技术体系,设计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模式系统化实现的总体架构如图3所示。4.1 数据层

息、货运公司信息、称重数据、外廓数据、监控记录、货运公司、车辆轨迹、黑名单、车辆违法数据、执法处理数据等内容。4.2 应用层

应用层围绕全市治超综合管理业务的需要,提供超限超载运行监管、违法超限运输执法管理、治超指挥调度管理、治超综合分析评价等功能和

数据来源于超限超载动态称重检测系统、高速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系统、省治超平台、市六合一平台、高速公路收费站货车计重、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计重、省视频监控、省公路局基础数据库、江苏运政在线等系统。整合形成车辆信息、驾驶员信

服务。

4.3 表现层

表现层以大屏、PC端(市处平台、站端、端、运政端)、移动端为交互应用载体,为全市各级治超管理人员提供友好的交互体验。

第1期周 琪.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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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模式实现体系结构

5 系统功能模块设计与原型实现5.1 系统功能模块设计

2)执法监测与监管

执法监测与监管功能为执法人员提供了在线

办理和管理非现场执法案件的平台。在平台内可通过信息共享、数据交换,达到路警联合执法的目的,提高治超执法效率。

其中,非现场取证是通过技术监控设备(如车牌号自动识别、称重检测、视频监控和图像抓拍等)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进行采集、记录,实时智能匹配高速车辆称重数据,并与车辆车牌照数据精确对应,形成一条完整的预检数据,自动把记录中疑似超限超载车辆数据汇聚至数据库,由执法人员逐级审核。确保执法人员可以依据超限超载违法记录和取证信息等完整证据链,在事后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处罚。

3)远程调度指挥

与原有的治超管理系统相比,支持路警联合非

现场执法模式的综合执法系统,从功能上应支持来自路政、交警等多方管理部门业务系统的基础数据、运输数据和取证数据的自动采集汇总与分析展现。通过标准化的数据接口实现与各监督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依靠治超日常监管、执法监测与监管、远程调度指挥和数据采集与共享等功能满足监管部门的业务管理需求。[4]

非现场综合执法系统主要包含四大模块,实现下述功能。

1)治超日常监管

治超日常监管功能包括对治超站点实时情况、

治超业务开展进度、设备状态异常状况和联合执法值班记录的监测功能。实时监测的数据范围应包括通行量、货车总量、超限超载货车数(所有、已识别、未识别)、超限超载率分布、遮挡号牌、运输液态物品车辆、两轴车、车速、号牌部位加装LED灯、识别错误、缺图、轴数不符/不清、治超方式(站点治超、流动治超、非现场治超、货运源头治超、高速公路治超)等,同时应支持对货运货源企业、货运车辆、驾驶员、超限超载信息、大件运输许可信息、黑名单、车辆逃逸、失信联合惩戒等信息的查询。

远程调度指挥功能是通过大屏、桌面电脑以及

与移动端的互动,实现基于GIS地图、图表、查询等功能的实时监控、信息交互、资源调配、指令下达的综合管理模块。

通过该功能可随时查看执法车辆、执法设备、执法人员的待命情况,可利用电话、语音、多方通话、消息等通信手段,为站端业务人员、路上执法人员、治超行动进行统一协调指挥。结合治超监测分析数据,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进行预警,辅助一线执法人员开展精准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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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系统采集的数据资源需根据市交通局和公路

数据采集与共享

管理处现有各类数据资源采集情况,结合各类数据源的特点及数据更新交换的要求,综合考虑网络条件,确定不同的采集形式,如对不同类型的数据分别采用数据交换共享、批量导入、人工录入、直接使用及设备采集等多种方式进行采集。同时建立省市、市内数据交换库和数据支持库,分别为公路处、交管局、运管局提供诸如超限检测站基础信息、动态称重检测数据、超限车辆动态通行数据等业务管理数据,以及治超案件信息、黑名单信息、道路运输5.基础信息2 系统原型实现

、超限超载检测数据等共享数据。

如图4~图6所示,系统对治超站点的实时采

集数据进行抽取和处理,将监控获得的数据与检测设备采集的数据相融合,形成各业务所需的统计数据,根据业务规则形成完整的超限超载证据链,提供给、运政、路政等部门,构建全市统一的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协同办公平台。

图4 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系统原型首页

图5 违法超限信息综合查询页面

图6 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系统日常监管页面

6 结语

通过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治超工作经验与手

段[5]理的常规手段和传统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详细剖析了当前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结合南京市路警联合执法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路警联合非现场执法模式下改进的超限超载非现场处罚业务流程,探讨了该模式下建设综合执法系统的体系架构和功能设计,尝试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24h、全天候监管的基于路警联合治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模式,以解决目前治理公路超限超载普遍存在的执法人员数量不足、取证困难、安全保障力度弱、治超效果差等问题,构建起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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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扬运输车辆.英国对道路超限超载运输的治理),2005(1):1217,5.

[J].交通世界

(责任编辑 周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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