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 Mal".2014 第27卷第2期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Vocational Institute of Ecological Engineering Vo1.27 No.2 doi:10.3969/j.issn.1674—6341.2014.02.022 促进新闻媒体监督与执法良性互动之探讨 张 勇 (河南学院,河南郑州450002) 摘要:新闻媒体监督与执法是一对矛盾的共同体。加强新闻媒体监督能保障合法、正当执法;公开 执法行为,则更有利于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由于我国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不够,新闻媒体监督缺乏明确的 法律授权和程序,新闻媒体监督缺乏性和自主性以及部分新闻记者的法律素质有待提高,使得新闻媒体监督与 执法之间存在不协调的地方。要使二者形成良性互动,一方面要增强执法的规范化和透明化;另一方面要 健全监督立法,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机制。 关键词:新闻媒体监督;执法;良性互动 中图分类号:G212;D922.1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6341(2014)02—0046—02 党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程序予以公开的制度 。警务公开是保障执法活动接 体系,要加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 受新闻媒体监督的重要举措。机关将执法活动予以公 行。同时报告还指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 开,主要是借助于新闻媒体,必定要受到新闻媒体的监督。 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可见新闻媒体的监 1.3新闻媒体的监督与执法的终极目标是一致的 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之重。权作为公权力的重 一方面,权具有强制性、垄断性和易扩张性,其行使 要组成部分,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直接涉及到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行使不 如何正确处理新闻媒体监督与执法权的行使,实现二者 当,直接影响到公民的基本权利,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稳定, 的良性互动,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因而对权的行使进行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另一方面,通 1 新闻媒体对执法进行监督的法律基础 过新闻媒体对执法活动的报道,引起人民群众的普遍关 1.1知情权、批评建议权是新闻媒体对执法进行监督 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的执法行为,使得机关不 的法理基础 得不规范文明执法。《人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人民警 无论是西方国家的“主权在民”思想,还是社会主义国家 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新闻媒体 的“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思想,均认为人民有权管理自 监督作为社会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就是公民监督, 己的国家,这是公民的一项性权利。公民参与国家管理 是公民在法律范围内通过一定的代表其利益的组织——新 的主要方式是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检举控告权、提出批 闻媒体进行的监督。这是新闻媒体对执法进行监督的 评建议权,然而这些权利的行使必须以公民的知情权为基 础。世界许多国家,如13本、韩国等通过判例方式确认公民 直接法律依据。 2新闻媒体对执法监督的现状分析 的知情权;再如菲律宾、尼泊尔等国通过明确规定了公 民的知情权。我国虽然没有明确直接规定知情权,但从 新闻媒体对执法的监督内容非常广泛,包括执 法行为的方方面面。新闻媒体监督是一种非权力监督,并不 现行的规定可以推导出我国是认可知情权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有提出批评和建 能直接对机关及其警务人员产生直接的法律效果。它 议的权利,有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而人民行使这些 对执法的监督作用主要是通过新闻报道、政治评论、批 权利的前提是享有知情权。如果信息不公开,公民的知情权 评报道、发表人民来信等方式,以的压力间接影响 和批评建议权就无法实现。 执法。近些年来,新闻媒体一方面通过揭露执法中负面 1.2警务公开是新闻媒体对执法进行监督的制度基础 的案例,如“孙志刚案件”“事件”“开水门事件”“洗脸 警务公开就是机关在行使权的过程中,除法律 死事件”等无不是通过新闻媒体呈现在公众面前,进而影响 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应当将其所有执法活动,依照法定 执法;另一方面通过弘扬执法中严格、规范、文明执 法的典型代表,利用的引导功能,树立人民良好形 收稿日期:2014—01—21 象。在看到新闻媒体监督已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还要看到 基金项目:河南省2013年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项 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并没有充分得到发挥,与执法之间 目“当代中国的民主制度建设”(132400410318) 还存在一些不协调的地方。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 作者简介:张勇(1976一),男,河南南阳人,助教。研究 方面。 方向:法学。 2.1 我国警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不够 ....——46....—— 知情是监督制约的前提和基础。有些机关不敢、不 愿主动接受监督,对新闻媒体的监督持抵制态度,往往仅对 会效果的统一,执法才会更加规范。为此,要求 各级机关建设“警综平台”,网上执法办案,网上执法监 执法的依据公开,对执法的过程、对相对人享有的权利 却不愿意公开(即使告知了权利也往往告知不充分),通常以 涉及警务机密为由而不愿公开,使得外部监督特别是新闻媒 督,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通过推行信息化建设来进一步深化 执法规范化建设。除此之外,机关还要进一步深化警务 公开制度,树立阳光执法的理念,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程序、 体的监督不能充分发挥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 关的执法公信力。 2.2新闻媒体监督权的法制保障缺失 执法进度、执法结果和执法文书,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主动 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3.2加强监督立法,增强媒体与其他监督主体的监督合力 随着“尊重和保障”的提出,社会对公民个利的 保护越来越重视,而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利却缺乏法律的授 权。首先,在现有的有关新闻传媒和监督的法律规范中,禁 止性规范以及如保守国家秘密、保护个人隐私的义务性规范 法律是新闻媒体进行监督的重要保障。针对新闻媒体 监督中的法律缺失,一些和新闻界人士认为应当制 定《新闻法》,给新闻媒体一个相对明确的法律空间,从而达 到监督的良好社会效果。也有一些学者主张赋予新闻 较多,而权利性规范较少,如新闻记者的采访报道权、被采访 对象所承担的配合义务等却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以至于新 闻记者在采访的过程中常常受阻,机关往往以涉及警务 机密为由拒绝采访,逃避监督。其次,新闻媒体监督缺乏必 要的程序性规范,新闻媒体不知道如何监督,机关及其 人民也不知道如何接受的监督和制约。 2.3 新闻媒体监督缺乏性和自主性 在我国,新闻媒体往往隶属于不同的党政机构,新闻媒 体的领导由相应的党政机关的领导兼任,新闻记者没有 的发稿权。一些党政领导机关为了树立和维护自己的良好 形象,片面追求的正面导向,通常只允许新闻媒体报道 “光辉事迹”,而对于负面新闻则往往不准报道,如果发现被 报道的,就会以各种方式进行干预。 2.4新闻记者的法律素质参差不齐 题材往往是最吸引观众眼球的新闻素材,也是各媒 体竞相报道的内容。新闻记者作为传播的主体,他们很 多人缺乏基本的法律专业知识,对执法程序的特殊性缺 乏基本的了解。他们为了抢得头版,第一时间将“”公布 于众,不等机关最后做出结论,就对某一事件抢先报道, 将“半成品”的执法信息公开,难免出现扭曲事实的现 象。有的新闻记者不了解法律知识,仅仅根据自己的主观判 断,就做出有倾向性的评论,误导公众对的认知和判断, 使公众对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甚至使 执法陷入被动。不当的监督使执法变得被动,使得 机关更不愿将执法的信息公开。在没有了提 供信息的情况下,有些新闻记者为了吸引公众的关注,根据 自己的主观臆断揣摩受众心理,主观性地搜集材料,使新闻 报道严重失实,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的怪圈。 3促进新闻媒体监督与执法的良性互动 3.1 增强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规范、透明执法,是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增强警 察执法行为的规范化、透明化是信息社会执法发展的必 然趋势,也是执法适应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心]。警 察执法规范化是指机关严格依法执法的常态化。 执法透明化是指执法中除了涉及、警务机密、 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内容都应当公布于众,阳光操 作。执法的规范化是执法透明化的基础,只有 执法规范化,人民才不害怕公开,甚至主动公开。 执法透明化是执法规范化的保证,只有执法透明 化,人民才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注意执法效果与社 媒体监督以“特许”,通过增加新闻媒体监督权力,即赋 予其强制性的监督权来保障新闻监督的有效运行。笔 者认为,我国整个行政监督体系,特别是外部监督都存在监 督乏力的问题,要真正使各监督主体充分发挥监督权并形成 合力,需制定一部《监督法》,明确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各监 督主体的权力(利)、义务、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监督协调、监 督权的保障、被监督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等。 3.3拓宽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渠道,创新媒体监督的督 办机制 机关要学会与新闻媒体打交道,加强同新闻媒体的 沟通,以实现二者信息对称和信任合作,发挥新闻媒体扬善、 辟谣、化解矛盾的功能,减少误导,营造良性的执法环 境,形成良好互动。新闻媒体监督的目的在于通过制造 压力来促使问题的解决,的压力越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就越大;另一方面,解决问题的力度越大,说明新闻媒体监督 的力度越大。因此,新闻媒体要与机关加强沟通合作, 创新监督的督办机制 。从机关的角度来说,对舆 论监督涉及的问题,要及时疏导,明确表态,并尽可能妥善解 决,而不是采取堵或者打压的方式干扰媒体的监督。这样, 既体现了对监督的实际支持,还有助于树立机关的 威信。从新闻媒体的角度来说,要及时向机关通报情 况,并积极争取权力介入,促成问题解决。在监督 督办机制上,最好能形成“机关一新闻媒体一行政相对 人一机关”这种双向制约的链条,实现共赢。 随着大众传播业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新 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日益显现。从党的十三大首次将新 闻媒体的监督写入党的政治报告,一直到党的,历届 报告对新闻媒体的监督都有提及,对其重视程度越来越 高,说明新闻媒体的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日益 重要。公民权的保障和权的规范都离不开新闻媒体的 监督。因此,协调好新闻媒体,对监察执法的监督是构建和 谐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师维.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3. [2]贾纯宏,高李冀.信息社会背景下监督与执法 [J].研究,2012,(9). [3]张春林.论监督中媒体与的良性互动[J].郑州 大学学报,2009,(2). 责任编辑:卢宏业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