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楼)管理规定
为确保样板房(楼)日常参观、维护得以正常进行,管理处特此制定如下管理规定,敬请各参访人士、施工整改单位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士遵守及配合。
一、 施工整改及维修
1、 施工人员进入样板房必需凭有项目工程经理或主管工程师签发的“九间堂样板房进房单”,无进房单者将被拒绝入内;
2、 任何施工单位人员凭进房单进入样板房之前应当主动配合样板房保安管理员或接待进行相关登记,经核验批准后方可进入施工。
3、 进入样板房的施工人员应当自备清洁鞋套或脱鞋(不得赤脚),施工结束时应对施工现场作有效清理,不得遗留任何物品、工具或垃圾;
4、 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或维修时应遵从小心谨慎的原则,不得损坏样板房内任何设施设备及家具、饰品,如造成物损必须依价进行赔偿,管理处同时亦将会同开发商追究相关施工单位之责任;
5、 施工人员进入样板房后应注意自身举止言行,不得从事任何与施工或维修无关的事情,在样板房内不得抽烟、饮食、睡觉及使用期间的任一卫浴设施或其他设施,违者重罚(人民币100元/次);
6、 样板房保安管理员有权对离场施工人员随身携带之工具箱(包、袋)进行检查,施工人员必须主动配合该等查验工作。任何带离(暗藏或夹带)样板房内所摆放物品、饰件的行为将被视作为偷窃,一经发现将移交机关处理。
二、 参访
1、 任何参访人士请穿着鞋套或拖鞋进入样板房进行参观;
2、 为安全起见,请勿在样板房区域内抽烟;
3、 参访人士在参观过程中如有任何需要或帮助,敬请随时垂询身边之销售人员或物业管家、接待;
4、 为尽可能避免物损,请勿随意触碰样板房内的饰品与饰件,如因此发生物件损坏需依价赔付。
上述管理规定自即日起施行,物业管理处保留对此适时修改及解释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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