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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院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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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院工作制度

一、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准备相关出院记录、疾病诊断书等相关文件。

二、医师、护士有责任根据病情为出院病人给予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三、每一位出院病人都有出院记录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及康复指导等。

四、病区负责治疗的医师或护士进行出院随访工作,并登记。 五、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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