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小学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灾情上报管理工作,使各级领导准确、及时地了解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并及时有效地组织做好抢险救灾,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函》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由汛期地质灾害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负责。
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的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地点,发生的时间,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发生地质灾害涉及的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发展趋势,以及学校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三、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时,必须迅速详细了解灾情,做好书面记录,将详细情况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在向领导报告过程中,值班人员应并将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及时传达反馈给其他班主任及路队负责老师。
五、汛期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责任。